笔试科目共一科,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幼儿教育基础知识(其中,还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区教育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20年8月15日。具体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地点:在东营市垦利区设置。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的地点和要求,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
笔试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为保证考生身体健康,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考生进入笔试考点参加笔试,应当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持非绿码的考生,须提供笔试前7天内在山东省检测机构检测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具体事宜可联系垦利区疾控部门,联系电话:0546-2521781、2524379),并转移至备用考场,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参加考试。
2.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以及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上述人员自8月16日起,可联系区教育局509室(联系电话:0546-2522266)办理考试退费手续。
3.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考生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入笔试考点、参加笔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4.来鲁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人员,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本次疫情传播链首例病例确诊前14天内来鲁的人员和其他疫情重点地区来鲁的人员,应于7月19日前向垦利区疾控部门(联系电话:0546-2521781)对接申报,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
5.因7月20日后旅居地疫情风险等级调整为中、高风险而无法来鲁的考生,可依据当地村居(社区)出具的情况说明,联系区教育局509室(联系电话:0546-2522266)办理考试退费手续。
6.关于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申领使用、查询疫情风险等级等有关问题的说明,见《2020年东营市垦利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须知》(附件2)。
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山东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3倍的比例(同一招聘岗位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面试人选未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经审查不具备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全部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讲课和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工作技能。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并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按照讲课成绩占面试成绩50%、技能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50%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场次70元。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面试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五、考察体检
从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总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的,通过增加面试的方式确定)。因应聘人员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应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一般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有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复审。认真执行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处理。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区教育局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均有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三年。受聘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公务员和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或办理调配手续。
七、其他事项
东营市垦利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kenli.gov.cn)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招聘公告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工作由东营市垦利区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本简章由东营市垦利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46-2522266(东营市垦利区教育局)
附件:
1. 2020年东营市垦利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计划一览表.xlsx
2. 2020年东营市垦利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须知.doc
东营市垦利区教育局
2020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