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据笔试成绩分学科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参加面试人员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在二七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考生在面试前须参加面试资格确认,面试资格确认时提交以下材料:
(1)笔试准考证;
(2)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二七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表格可在二七区人民政府网自行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各1份;
(5)与准考证同底版1寸彩色照片1张。
2020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者,需提供本人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1份。
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面试资格确认时,发现考生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
同一招聘岗位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的,从该学科笔试成绩中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如经过递补以后仍然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经二七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最低不低于2:1。降低比例后仍未达到要求的,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量。
2.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二七区人民政府网公布。参加面试人员需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及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两证不齐全者不允许参加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采取试讲或试讲加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采取试讲加专业技能测试的,试讲占面试成绩的50%,专业技能测试占面试成绩的50%,专业技能测试是指体育、音乐、美术和信息技术专业。同一岗位需分组面试时,采取二次平均法对面试原始成绩进行平衡后计算面试成绩。
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室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分及以上,若低于平均分值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面试中有缺考、作弊或一项成绩为零的,均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4.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在二七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体检
1.依据考试总成绩分学科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二七区人民政府网公布,体检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标准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4.在体检过程中,因个人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所产生的空缺岗位不进行递补。
(六)考察
1.依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情况,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2.考察对象名单在二七区人民政府网公布,考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态度及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能和有无违法犯罪情况等方面,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
3.在考察过程中,因个人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所产生的空缺岗位,从体检合格人员中,依据考试总成绩分学科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录取聘用
1.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总成绩及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二七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二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所产生的空缺岗位,从体检合格人员中,依据考试总成绩分学科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递补过程中,已无体检合格的递补人员,即不再进行递补。
3.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自到用人单位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试用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二七区教育局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在二七区内最低服务期为3年(含试用期)。
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聘用人员,须在试用期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不一致,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在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之前主要从事辅助性工作,不得独立承担一门课的讲授任务或幼儿园带班任务。
4.不服从二七区教育局分配以及在规定时间内不到岗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其它事项
(一)二七区人民政府网是二七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发布公告及招聘有关事宜的唯一官方网站,请考生关注二七区人民政府网,及时了解招聘有关事宜及进展情况,以免延误招聘考试。
(二)凡是参加、参与此次招聘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招聘考试纪律,严禁在招聘过程中徇私舞弊。对违犯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对违犯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二七区不组织(不委托)开设任何与考试有关的培训班和辅导班,不印制任何与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
(四)区纪委监察委依照有关规定对招聘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五)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71—86089159
二七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