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笔试人员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5:1的,经招教领导小组批准,可降低招考比例至3:1,如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教育基础知识、学科能力测试等相关内容。
3.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4.考生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四)面试资格确认
1.依据笔试成绩分学科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审核。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资格审核的时间、地点在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官网公布。如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同一岗位因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造成达不到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招教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至2:1,如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
2.考生在参加面试资格确认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郑州经开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面试资格确认表》(在报名系统里自行下载打印)1份;
(2)笔试准考证;
(3)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所有的学历证、学位证;
(5)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2020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8、2019年高校毕业生没有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要出具《“先上岗,后考证”考生个人承诺书》);
(6)普通话证书;
以上2-6项要求原件和复印件各1套,均须现场提供。
考生需按照报名材料的序号进行排序整理(原件和复印件分别排序)。
因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核或未通过资格审核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递补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招教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至2:1,如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所有面试资格确认通过的考生按照面试通知的要求参加面试。未按要求参加的、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面试形式和成绩
面试采取试讲+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六)考生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生面试成绩、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待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果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时,所有并列人员全部进入体检。成绩并列且体检合格人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名单,同等条件下道德模范、文明市民、优秀志愿者等先进人物优先进入考察。
2.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在河南省郑州市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未按规定时间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3.根据面试成绩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由区招教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
4.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考生放弃或者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从该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1.根据面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由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审核后,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www.zzjkq.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新聘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待遇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含试用期,从签订《就业三方协议》时生效,请考生慎重考虑)。如2020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8、2019年高校毕业生没有教师资格证的,可实施“先上岗、再考证”的阶段性措施,先上岗的新聘人员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并已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受聘人员,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聘用人员必须确保在档案调入经开区前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2020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8、2019年高校毕业生没有教师资格证的,可实施“先上岗、再考证”的阶段性措施)、普通话等级证,否则不予聘用。
(二)招聘过程中的相关公告、通知及公示等在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www.zzjkq.gov.cn)发布。
(三)报考人员未按照郑州经开区管委会招聘教师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一律按自动放弃处理。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务必保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弃权。受聘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办理相关人事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受聘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对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受聘在职人员其社会保险金从用人单位聘用后计起缴纳,聘用前的社会保险金,聘用单位不予负责,受聘在职人员须按社会保险相关规定自行完善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开具《缴纳养老保险证明》,郑州经开区管委会核验后办理人事手续。
(六)郑州经开区管委会不组织、不委托举办任何和考试有关的培训和辅导,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印制任何和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
(七)本方案未尽事宜及招聘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国家、河南省、郑州市有关规定执行。
(八)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经开区招教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
咨询电话:0371—66728332,0371—89916013
监督电话:0371—66782925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郑州经开区招教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