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相关知识。按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且初审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组织笔试,未达到1:3比例的,应当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内容以面试公告为准。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和岗位需求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排名和招考名额,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如笔试人数超过1:3的(含1:3),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1:3比例的,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拟入围面试人选。
资格复审:在面试前,对拟入围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拟入围面试人员需打印《2020年乐东黎族自治县第一小学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提供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相片2张、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思想政治表现情况和遵纪守法情况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由学校出具,有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出具,没有工作单位的往届毕业生由所在社区或居委会出具),有工作单位的由现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材料。以上材料进行现场审查,现场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骨干教师考试方式为面试考核。
(1)面试考核人选。通过资格审查的所有报考人员,参加应聘岗位的面试考核。
(2)面试方式:半结构化面试。面试考核主要对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适应岗位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应聘者适应岗位的能力。
(3)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4)面试合格分数线:按60分划定,低于60分为不及格,不予聘用。
(5)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成绩出现并列时,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按加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名次排序。
(6)如出现骨干教师岗位空缺,其学科岗位调整到普通教师岗位,按综合分数从高到低递补。
3.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本次考试委托第三方实施。
(四)体检。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等额(即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近2个月以内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海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2014年修订)执行,2020届毕业生可提交学校毕业体检表。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申请复检,并到同级别的另外一家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五)考察。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即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主要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并对其档案进行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
应聘人员放弃考察或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1.由领导小组成员集体研究,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间,如有自愿放弃的或公示有异议经查实被取消拟聘资格的,空缺的名额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报考同一职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确定。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拟聘用人员呈报县政府审批。
2.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管理,由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为五年(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在服务期内不允许调动和报考其他地区招聘);聘用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情况可续聘,连续两年度考核不称职或聘用期内有重大违纪违法行为者,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原则上不得随意调动工作。
3.聘用人员列入事业单位编制,由县财政全额发放工资;聘用人员工资、福利根据现有职称(职务)档次按我县同等教师待遇办理。
4..聘用的骨干教师,凡签约5年以上者,发给一次性安家费15万元,在正式调入后一次性发放。如服务期少于5年而解除或终止合同的,已发的安家费全额退还发放部门。
5.聘用人员户口可根据本人意愿留着原籍也可迁入我县,档案关系统一转至我县,由县教育局负责管理。
6.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期限内到学校报到,无特殊理由不服从安排、不按时到学校报到上课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要求
(一)领导小组成员和参与招聘工作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须严格按照教师招聘规范流程操作,不得徇私舞弊,同时严守工作纪律,做到认真、严谨,避免纰漏。
(二)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全体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须严守工作程序,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
(三)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须自觉严守纪律和规定,严禁考场作弊,一经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严肃处理,对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本方案由乐东黎族自治县第一小学专任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和解释(联系电话:0898—85529009)。
网上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898-66755323/66755313
2.2020年乐东黎族自治县第一小学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乐东黎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0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