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时间:2020年8月2日,具体时间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4)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成绩公示。笔试成绩将于2020年8月4日前在南陵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nlx.gov.cn/)公示。
(6)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不小于2∶1;如低于2∶1,则该岗位取消笔试环节,直接进入专业测试环节。
2.专业测试
(1)专业测试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岗位内排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专业测试人员,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专业测试。
(2)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专业测试时间为15分钟。专业测试方式包括试教(试教采用无生上课的方式进行,时间10分钟,分值40分)和基本功展示(时间5分钟,内容和分值:即兴弹唱20分、舞蹈20分、简笔画20分)。
(3)领取专业测试准考证。
领取专业测试准考证时间:2020年8月7日-8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领取专业测试准考证地点:南陵县教育局人事股(四楼)。
(4)参加专业测试人员需交纳专业测试费用80元/人。
(5)专业测试时间、地点。
专业测试时间:2020年8月9日,具体时间见专业测试准考证。
专业测试地点:见专业测试准考证。
(6)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7)成绩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专业测试成绩×4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8)成绩公示。专业测试成绩和总成绩将于2020年8月10日在南陵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nlx.gov.cn/)公示。
(二)体检与考察
1.根据各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岗位内排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先。若总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则重新组织专业测试,专业测试成绩高者先。
2.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现行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结果在南陵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nlx.gov.cn/)公示。
3.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信用情况等方面的情况,进一步审查应聘人员是否具备报考岗位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4.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缺额时,在该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三)公示与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按各岗位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该岗位内的幼儿园,如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陵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nlx.gov.cn/)向社会公示七天。
2.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聘用。新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对于“先上岗、再考证”的新进人员,一年试用期内须取得幼儿或幼儿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解除聘用。我省已经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新进人员,一年试用期内须取得幼儿或幼儿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解除聘用。
3.聘用至春谷幼儿园的,在春谷幼儿园正式开园前,县教育局将根据全县公办幼儿园教师需求情况进行调配使用,聘用人员须服从安排。春谷幼儿园正式开园后返回春谷幼儿园工作。
4.如一年内全县幼儿教师岗位出现空缺,按此次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或调剂。
(四)管理及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统一实行聘用制,与县教师管理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聘用期间工资待遇按在编在岗同类人员标准执行,按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保险。
七、其他
1.考试时间、地点等安排如有变动,以最后变更通知为准。
2.本次公开招聘笔试、专业测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3.招聘工作各个环节相关信息均只在网上发布,不进行电话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南陵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nlx.gov.cn/)。考务联系电话:0553—6839687、6910307。
4.整个招聘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进行。监督举报电话:0553—6839689。
5.考生报名前,请提前下载“皖事通App”申领“安康码”,仔细阅读《招聘期间疫情防控须知》(附件3),考生须知悉并遵守目前疫情防控规定及《招聘期间疫情防控须知》相关工作要求,认真阅读并签署《承诺书》(附件4),报名现场提交。
6.未尽事宜,由南陵县教师招聘和城区学校教师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7.本公告由南陵县教育局、南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附件1.2020年南陵县公办幼儿园编外教师招聘岗位情况一览表..docx
附件2:附件2.2020年南陵县公办幼儿园编外教师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南陵县教育局
2020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