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体检标准。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的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报考人员,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医院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可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3.体检对象属于在职人员的,应于体检前向招聘单位提供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同意辞职证明(或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
4.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但可先参与选岗,待所有体检项目全部合格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5.体检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考察
用人单位按1:1比例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通过采取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违法违纪情况调查、信用情况调查、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包括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察材料。报考人员未配合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政审考察工作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及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与聘用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考生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为期三年的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方案通过泉州市人社局、泉州市教育局、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发布。招聘后续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网站相关信息。
(二)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应下载打印《报考人员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见附件4,以下简称《承诺书》),并如实填写。参加考试、体检等环节需现场查验报考人员的动态“八闽健康码”(通过“闽政通APP”L4级的身份认证(人脸识别)),“八闽健康码”须为绿码方可参加现场招聘活动。
其中考试当天必须凭身份证、八闽健康码绿码、《承诺书》纸质原件并佩戴口罩进入考点。报考人员若存在《承诺书》所列情形的,应携带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核酸检测阴性方可进入考点。
(三)拟聘用人员实行为期三年的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允许通过调动方式调离所在学校或单位。
(四)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有关规定执行。本次考试回避规定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规定执行。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招聘工作在区纪检、监察部门及区党群工作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595-27550755。
(五)未尽事宜由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27398852。
附件:1.2020年泉州台商投资区部分公立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
2.泉州台商投资区部分公立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报名登记表
3.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的书面承诺书
4.报考人员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泉州台商投资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7月17日
附件3:
承诺书
本人参加2020年泉州台商投资区专项公开招聘(学校,如泉州第十六中学)新任教师考试,报考招聘岗位:(岗位,如中学语文),现承诺聘用合同签订后一年内取得(选填“高中、初中、小学”)(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并按规定的时间将教师资格证书及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送交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组织人事科复审。如未能按时取得该教师资格证书及普通话等级证书等,用人单位依法解除本人的聘用合同。
特此承诺。
承诺人签字:
2020年月日(考试日期)
附件4:
报考人员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姓名:性别:
身份证号:有效手机联系方式:
本人过去14日内住址(请详细填写,住址请具体到街道/社区及门牌号或宾馆地址):
1.本人过去14日内,是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是□否
2.本人是否属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症状感染者。□是□否
3.本人过去14日内,是否在居住地有被隔离或曾被隔离且未做核酸检测。□是□否
4.本人过去14日内,是否从省外高中风险地区入闽。□是□否
5.本人疫情期间是否从境外(含港澳台)入闽。□是□否
6.本人过去14日内是否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已发现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是□否
7.本人过去14日内是否与来自境外(含港澳台)人员有接触史□是□否
8.过去14日,本人的工作(实习)岗位是否属于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口岸检疫排
查人员、公共交通驾驶员、铁路航空乘务人员。□是□否
9.本人“八闽健康码”是否为橙码。□是□否
10.共同居住家庭成员中是否有上述1至7的情况。□是□否
提示:以上项目中如有“是”的,考试报到时,必须携带考前7天内新型冠状病毒检测阴性的报告。
本人承诺:我已如实逐项填报健康申明卡,如因隐瞒或虚假填报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而影响公共安全的后果,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自愿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的处罚和制裁。
本人签名:填写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