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获奖证书或荣誉证书以及开展教学比赛活动的通知、评比结果等文件材料。(附本人签名的所交材料目录和相关获奖文件及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文件需提交文件首页及姓名所在页,文件及复印件需加盖所在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的印章)。
4.报名有关事项
该学科报名合格人数须大于该学科选调计划数,方能达到有效竞争条件;若该学科报名合格人数少于选调计划数,则按照“报名合格人数减1”的原则确定该学科选调计划数。
5.资格审查
报名人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及聘后管理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报名时提供虚假、伪造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调或聘用资格,3年内不得参加选调考试。情节严重的,报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量化积分
根据《凤阳县2020年度公开选调城区中小学教师量化积分表》(见附件2)的标准,按学历、职称、能力水平等进行量化积分,依据积分高低,在本次选调计划数额以内确定拟选调对象。
(四)确定考察人员
根据量化积分结果,按所报学科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员名单并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如出现积分并列的情况,则按照能力水平顺序分值高低依次确定考察对象(递补、择校参照此办法)。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人社局、县教体局统一组织。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师德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应当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考察中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因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在同学科报考人员中,按量化积分结果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共递补1次。拟选调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六)公示和择校
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选调的,按照量化积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自主选择本次选调计划的岗位学校。不按时参加择校者,视作自动放弃。择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聘用
择校后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调动手续,被选调人员调入新单位后,一律按调入学校岗位空缺情况进行聘用,不得超岗位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选调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委监委机关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50-6730859(县纪委监委驻教体局纪检监察组)。
本公告由凤阳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50-6730886,6730876)。
附件1:凤阳县2020年度公开选调城区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凤阳县2020年度公开选调城区中小学教师量化积分表.doc
附件3:凤阳县2020年度公开选调城区中小学教师报名表.doc
凤阳县教育体育局
凤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