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l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聘用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定向招聘岗位核减计划相应调剂到非定向岗位。取消或核减的招聘计划经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后调整到其他岗位。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改报只进行一次。
(五)准考证打印
应聘人员于8月2日8:30—8月4日9:30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和《东港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8月4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凭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3.笔试方法和内容:
总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时间120分钟。
笔试内容为:①教育理论(占20%):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教育法律法规;②学科专业知识(占80%):报考初中、小学教师笔试内容为所报学科普通高中及以上专业知识;报考幼儿教师笔试内容为幼儿教育基础知识。为保证新进人员的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聘岗位和笔试情况确定。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招聘人数为3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少于3人的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未在规定时间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形成的空缺,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二)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审查不合格即被取消资格。至提交报名材料截止时间,相关证件仍未提交或未提交齐全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1.面试前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需提交的材料:
(1)《东港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2)《报考诚信承诺书》;
(3)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者须提供自觉遵守“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承诺书);报考语文学科的还须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在职人员须提交用人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5)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三支一扶”人员,除出具以上材料外,还须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区(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
(6)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审查的,须出具报名人员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网上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并打印面试通知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方法和内容:
总分为100分。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讲课内容为各学段现行相应专业学科教材。备课时间30分钟,讲课时间在10分钟以内。每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应聘人员宣布面试成绩。
报考信息技术、音乐、体育、美术、幼师专业的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占60%、试讲占40%方式进行。
专业技能测试的内容为:
(1)信息技术专业测试计算机疑难问题处理;
(2)音乐专业测试声乐、器乐(钢琴)、舞蹈;
(3)体育专业测试100米、跳远、篮球;
(4)美术专业测试美术字、素描;
(5)幼师专业测试声乐、器乐(电子钢琴)、舞蹈、绘画。
考试总成绩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并按招聘计划等额进行考察、体检。如报考岗位中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果面试成绩仍相同,一并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对放弃考察、体检、选岗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一)考察。主要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二)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东港区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招聘岗位计划和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自行选择岗位,由区教体局提出聘用意见,报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审核批准后,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不按规定时间选岗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其中幼儿教师纳入幼儿园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和服务期制度,服务期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出东港教育系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东港区公开招聘教师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咨询电话:18063389639,13296336766;监督电话:0633-3226796
东港区2020年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