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点:县人社局劳动仲裁院(县政府西侧)
4.联系人:刘晨琦15946929073谢雯15798045816
5.报名材料:报名时必须带好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转岗培训证)原件和复印件,所在学校开具的同意报名证明、无停薪留职或擅自离岗证明、综合加分的证明、任教学科年限证明等材料及一寸免冠照2张,由本人填写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填报选调岗位。
(二)资格审查
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选调对象进行资格审查,报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选调名额与对象,核发准考证,凭准考证参加考试。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方案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选调资格。
(三)考试
选调教师采取笔试的方法进行,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
1.笔试时间:2020年8月2日。
2.笔试地点:县桔都小学。
3.考试内容及计分:选调对象参加所申报学科的文化考试。考试内容为:相应学科专业知识(占笔试总分的70%)、教材教法(占笔试总分的15%)、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占笔试总分的15%)。考试总分为100分。
(四)综合加分
农村中小学选调县城中小学,根据下列加分项进行综合加分。
(1)夫妻双方在本县农村从事教育工作且均在编在岗,若一方申请参加选调的加3分;若双方同时申请参加选调的,自行商定其中一方加3分;若有一方借入或交流到县城的,则不能享受加分政策。
(2)教龄每周年加0.2分。
(3)在最边远和边远学校任教累计满10周年及以上、且2019-2020全学年仍在最边远学校任教的,加2分;在最边远和边远学校任教累计满10周年及以上、且2019-2020全学年仍在边远学校任教的,加1分。最边远和边远学校的认定以《南丰县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发放管理办法》中确定的学校为依据。
以上各项综合加分由选调对象相关学校出具证明材料,选调对象报名时将加分证明材料上交,最后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未列入加分项目的不计分。选调对象的综合加分直接计入考试总成绩。
五、确定入闱人选
选调对象的最后得分为笔试及综合加分的总和(保留一位小数点),依据最后得分和选调学科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人选名单。若最后一名入闱者的总分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笔试得分情况比较,笔试分数高者入闱。如还出现并列情况,则按教龄比较,教龄长者入闱。若教龄相同,则按农村学校班子成员(含村小校长)、现借用在县城学校任教的依次比较,前者优先入闱。因自愿放弃或违规违纪等原因空出的岗位,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序递补。
确定的入闱人选名单在南丰县人民政府网、县教体局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如无异议,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报县政府批准。
六、选岗及调动
经县政府批准选调的教师进行公开选岗,选岗按设定的学校岗位,分学科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选岗。不服从选岗安排者3年内不得再参加选调考试。
县教体局、人社局、财政局、编办根据县政府批复办理相关调动手续。农村教师选调进城后,不再参与原学校的职称申报、评审和聘任工作。
七、其他
本方案在南丰县人民政府网、县教体局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次考试,县人社局、县教体局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
南丰县中小学教师选调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