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5.笔试成绩公布:
在盘锦市兴隆台区政府网公布笔试成绩。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考计划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招考同一学段、同一学科岗位最后一个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时,均参加面试。
面试满分为200分,120分为及格线,不及格者无录取资格,面试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三)确定人选
每一个学段中的每一个学科按总成绩由高到低单独排名,如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按照面试成绩、专业课成绩高低顺序排名。
考生按照排名顺序号依次择校,拟录取人员需服从依次择校原则,如不服从,则视为主动放弃录取资格。空余岗位由同一学段、同一学科内未录取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四)体检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时对师范院校考生身体方面的相关要求执行,由2020年兴隆台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如体检不合格,空余岗位由同一学段、同一学科内未录取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政审
对考生的政治表现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如政审不合格,空余岗位由同一学段、同一学科内未录取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最终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并在盘锦市兴隆台区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招聘的教师在分配单位最短工作期限为5年,5年内不得提出调动申请。公开招聘的教师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将移送至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对于此次教师公开招聘,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考生须按照相关要求自觉接受健康管理。具体要求如下:
(一)考生报名时,实行预约报名。即所有考生发送报名登记表后,接到工作人员电话通知预约号,按预约时间准时报名,没有得到预约号的考生,工作人员不予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期间每天预约100人。报名时应按照工作人员引导,合理保持安全间距。
(二)考生应在报名前下载“辽事通”APP,登录并进行实名认证,申领健康通行码。
(三)考试日前14天内(含考试日),考生应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做好自我防护。
(四)考试当天,考生要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考点,在进入考点入口进行体温检测时,应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安全间距;进入考点后,应按照工作人员引导,合理保持安全间距。全程佩戴口罩等防护品。
(五)考生进入考点时,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现场通过“辽事通”APP,确定为绿码、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经体温检测确认结果正常(体温不高于37.3℃)方可进入,如发现体温超过37.3℃,需现场进行1次体温复测。入场时体温复测仍超过37.3°C的考生、“辽事通健康码”非绿码考生应提供考试日前7天内核酸检测报告,拒绝提供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六)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考生,应及时向工作人员进行报告,按照工作人员引导,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接受健康检测或转移到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视情况予以补齐。考试结束后,所有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的考生,由120急救车转运至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排查,并及时向考场工作人员反馈排查结果。不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考生,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转移,考试时间不予补齐,不再进行补考,按交卷处理,考试成绩继续有效。
(七)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其他说明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招聘期间各项工作安排将在盘锦市兴隆台区政府网公布,不另行通知,及时关注,保持通讯畅通,因未及时关注发布信息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3.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者,视为自动弃权。
4.严格落实回避政策。凡与用人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
5.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6.报名咨询电话:
兴隆台区人社局:0427—2310689
兴隆台区教育局:0427—7806974
纪律监督电话:0427—8223344
电话咨询时间:公告发布日起至招聘工作结束
具体时间如下:9:00—11:30,14:00—17:00。
盘锦市兴隆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盘锦市兴隆台区教育局(辽河油田基础教育管理中心)
2020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