③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四、考核及组织
(一)资格复审
应聘者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考核之前,我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方可参加考核。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同时,应聘者还须提供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论文、论著或其他作品)及奖励原件,以备复查。
(二)考核形式与程序
考核形式为面试,按照江苏开放大学制定的面试考核办法执行。
应聘人员按照通知要求准备并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由评委小组当天通知应聘人员。
五、体检、考察及聘用
考核结束后,在考核合格的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还需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试讲成绩由高到低一次性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阅档考察,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开放大学人事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毕业院校、现工作或学习单位、面试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编制备案后,由江苏开放大学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8年,含试用期)。签订合同后,因特殊情况可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1)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1年1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2)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或协议)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协议)者;(3)有工作单位人员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出具原单位同意调出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者。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开放大学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6265332
联系人:孟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开放大学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86265341
联系人:周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1.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0723,83236078。
江苏开放大学
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