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员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补修测试是怎样规定的?
答: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申请教师资格,须参加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补修和测试。
参加统一进行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发合格证,《合格证》一般为5年内有效。
2、为什么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必须补修教育学、心理学课程?
答:按照《教师资格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教育行政部门或受委托的高等学校可以要求申请人补修教育学、心理学等课程。学习和掌握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并能在教育教学工作实践中自觉地运用,是教师职业所要求的,它有助于认识教育教学工作的性质、特点和规律,了解教育对象的心理活动规律和心理发展特征,从而树立起正确的教育观,掌握科学的教育教学方法,克服盲目性,增强针对性,提高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
3、哪些申请人需要接受教育教学能力测评,怎样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评?
答:按照规定,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除高等学校中拟聘任教授、副教授职务或有博士学位的人员以及退(离)休教师之外,无论是在职教师还是社会人员,都必须参加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或者依法接受委托的高等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评。
教育教学能力测评,由各地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或者依法接受委托的高等学校组建的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负责,分面试和试讲两个方面,可结合起来一并进行。面试主要考察仪态仪表、行为举止、思维能力以及口头表达能力等;试讲可采取说课的形式,主要考察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及讲解的技能。
4: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方式和内容?
答: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考察测试主要通过笔试、面试和试讲等方式进行,测试时所用教材由市教育局统一规定,测试学科及教材目录向申请人公布。
1、笔试:根据指定的教材、篇目,在规定的时间内(30分钟),按照规定的格式,独立、书面设计教学方案;
2、说课:将设计的教学方案、教学活动安排、教学重点难点等进行口头表述;
3、面试:主要采用问答形式。围绕说课、教案、教学大纲、相关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课程改革等方面内容,在说课后加试2~4个问题,并同时面测申请人仪表举止、思维能力、语言表达、心理素质等情况。说课时间不少于20分钟。
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在测试时需要进行音乐、美术、舞蹈等专业知识与技能的测试。
5.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申请人实际操作技能的测试,在笔试、说课、面试后另行安排。测试成绩评价:笔试(教学设计)和说课成绩合计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至100分为合格,60分(不含)以下为不合格。测试结果中有一项不合格者不能认定教师资格。测试内容为:
答:1、专业(学科)理论知识与技能,包括专业(学科)理论知识与技能、与本专业(学科)相关联的实践能力、对本专业(学科)教学大纲和教材的理解掌握水平等;
2、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包括分析教材、确立教学目标、设计教学方案、选择教学方法、运用教学语言、使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展教育教学研究能力;
3、基本教育素质,包括仪表举止、口语表达、思维能力、心理素质等。
笔试主要测试申请人的知识水平和运用教育基本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教案设计能力。申请人需参加现场组织的教案设计。面试重点考察申请人的仪表教态、行为举止、思维能力以及口头表达能力,试讲重点考察申请人实现教学目的,组织教学实施,掌握教学内容,运用教学方法等能力,讲解、提问、板书等技能技巧。申请人首先接受专家测评小组的面试试讲,然后回答专家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