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试方式
报考人员直接在现场面试(模拟课堂教学)。面试人员由县有关部门人员组成;
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从高分到低分排列确定拟招聘对象,末位同分的再进行一次面试。
七、体检
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的标准,对确定拟招聘对象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九、公示
根据引进人员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龙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为拟聘用人员办理有关编制、报到、聘用等手续。
十、聘用待遇及相关要求
(一)应聘者经面试、体检合格后,确定为聘用对象。
(二)应聘者被确定为聘用对象的,如发现有弄虚作假,则取消其录用资格。
(三)应聘者经公开招聘录用为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我县公办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另外根据《关于印发《龙门县人才引进办法(试行)》的通知》(龙委发电〔2017〕4号)文件精神,硕士研究生按每月500元发放特定津贴(入职满一年且考核合格开始享受),落户龙门的,由县财政一次性发给1万元的安家费。引进的硕士研究生,服务期满三年,可申请购房补贴:考核合格的,由县财政一次性给予5万元的购房补贴;考核优秀的,由县财政一次性给予7万元的购房补贴。
(四)被录用的教师必须与县教育局签订承诺书,从到我县任教之日起,5年内不得调出龙门县教育系统。
(五)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学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附件:1.龙门县2020年公开招聘高中研究生学历教师职位计划表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