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试
(1)面试对象:面试对象根据招聘岗位及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招聘职数与面试人数之比)的比例确定,具体名单请关注相关招聘公告或通知;
(2)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请关注相关招聘公告或通知;
(3)面试形式:美术、音乐、体育面试形式为专业基本功测试,其他学科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
(五)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录取
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及学校招聘职数进行录取,具体录取名单请关注相关招聘公告。
(七)体检与考察。
凡被录取的人员须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凡被录取的人员须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八)资格复审
体检及考察合格人员,需携带身份证、资格证、学历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详情请关注相关招聘通知。
(九)拟聘人员公示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在惠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发放录用通知书,公示中发现问题并经核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办理聘用手续
被正式录用的人员,接到录用报到通知书后,按规定时间到聘用学校办理聘用手续,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聘期从2020年2月起至2022年8月止),试用期3个月。
四、待遇
合同制教学人员工资待遇为每人每月5500元(含单位及个人应缴的“五险一金”和绩效工资),由区财政局统一核拨到学校,再由学校支付。
五、相关问题说明
(一)年龄以身份证为准;
(二)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三)凡在资格复审或在后续工作中被发现有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情形的,将取消其报考及聘用资格。凡弄虚作假的将记录在案,5年内不得参加我区教师招聘考试。
(四)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必须承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履行合同约定的服务年限,违背承诺的记录在案,5年内不得参加我区教师招聘考试。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应聘,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被除名或作自动离职处理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六)在资格复审工作完成后,如有招聘职位出现空缺的,则按该岗位进入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及空缺岗位数依次递补。请考生密切关注有关公告。
六、惠城区教育局保留最终解释权
七、联系方式
惠城区教育局人事股:0752-2677406,0752-2677403
附件:惠城区2019年再次公开招聘义务教育学校合同制教学人员岗位及人数总表.xls
惠城区教育局
2019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