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资格审查: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确定为进入笔试人员,交报名考务费100元。
其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可以在笔试结束后次日到县人社局(县政府204房间)审核并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用的退费手续,具体办理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6、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核减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岗位报名、核减及取消情况在曲周县政府网站公布。
7、报名要求: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实行自律制度,即报名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三)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考试时间共120分钟。笔试内容由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包括含教育学、心理学和报考相应岗位的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经济、职业道德等)两科共同组成,每科分值100分,满分2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笔试成绩=教育专业能力测验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
2、笔试要求。笔试地点在本县县城,笔试具体地点及考试时间和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
《笔试准考证》领取的时间、地点为2019年12月18日至12月19日到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
笔试设合格分数线90分,低于9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根据各岗位学科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各岗位招聘名额不高于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笔试后一周内在县政府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考生于2020年1月1日至1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到报名处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四)面试
1、面试要求。面试地点在本县县城,面试具体地点、时间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应聘人员应按照《面试通知单》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通知单》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现场说课的方式进行,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8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面试题本及面试备考内容于面试前一周在曲周县政府网站公布,同一岗位公布5道备考题目,考生面试当天现场不备课,由评委面试当天现场从公布的5道题中抽取本场次的面试题目,同考场同岗位面试题目相同。
3、面试考察内容。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等教师基本素养以及设计教学、教材把握和实际授课能力。
4、面试分组。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面试。个别招聘人数较多的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只许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本人姓名或与本人相关的一切信息。如需采取蛇形分组,则在面试前3天在曲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布蛇形分组分招聘名额情况。
5、面试打分。考生、评委及工作人员均实行入闱管理。采取现场说课、评委现场打分的方式,评委打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有效数字。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法”,即对7位评委的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得进入体检等后续环节。
6、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在现场公布。
7、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根据各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如经过以上比较,仍并列无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则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通过加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考生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曲周县政府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集合时间、地点等要求在县政府网站公布,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按各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按各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入选校环节。
(七)选择学校
对拟聘用人员,依据报考学科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学校。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选校先后顺序:烈士子女或配偶、大学生退役士兵和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
对于面试中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的拟聘用人员,采用以下方式确定选择学校顺序:同岗位各小组先由总成绩第一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学校,再由各小组总成绩第二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学校,依此类推。同名次者笔试成绩并列的,按照以下顺序确定选校先后顺序:烈士子女或配偶、大学生退役士兵和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学历(学位)较高者。进入面试环节后,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的岗位的各小组,如出现考生主动放弃等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该组其他人员选校顺序不变。
对于选校环节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按各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
选校结束后对拟聘用人选在曲周县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九)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经县人社局审核并报县政府批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情节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在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证件或证明材料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经县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考生有违纪舞弊行为的,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
(四)请应聘人员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报名、考试、体检和考察。
(五)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咨询电话:0310-8858931(曲周县人社局)
(七)监督电话:0310-8858505(曲周县监察委)
七、附则
本公告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2.《曲周县2019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rar
曲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