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
考试形式为综合考核,主要为学科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课堂教学考核,考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考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考生考试成绩以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签订就业协议书或聘用意向书。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体检、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
1.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丽水市教育局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能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聘用后符合《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教师引进实施办法》(见附件3)相关条件的人员可申请人才类别认定,经认定后可享受相关人才待遇。
4.本次招聘设置最低服务期限,服务期为5年。
本次招聘工作由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丽水市教育局及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在丽水教育网发布,请报考人员自行留意。
本公告由丽水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市教育局:0578-2626021、2626020
举报投诉电话:丽水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处:0578-2091237
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578-2626030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教育局
2019年11月28日
附件1: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赴浙江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师计划.xls
附件2: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公开招选教师报名表.doc
附件3:关于印发《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教育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