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试:本次考试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通用能力测试(教育类),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2、笔试时间:2019年12月21日上午9:00-11:00(星期日)。考生请于2019年12月19日-12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到南雄市教育局人事股(南雄市林荫西路35号教育局四楼)领取准考证,联系电话:0751-3825197。
3、报考人员凭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具体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笔试以100分为满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统一公布,考生自行到相关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考生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二)面试
1、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和招聘人数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统一公布。面试以100分为满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聘用资格及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违背承诺者将记录在案,且3年内不得参加本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公告将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统一公布,请进入面试考生及时留意相关公告并按公告规定领取面试通知书。主管单位不再另行通知领取面试通知书,未领取面试通知书造成的后果自负。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工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三)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考试总成绩和体检对象名单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布。
七、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标准按上级相关要求执行。不合格人员可在收到体检结果后的3个工作日内书面申请复检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逾期不书面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提交档案资料:体检合格人员需在收到体检合格通知后30天(自然日)内办理完毕个人档案调档、政审等手续。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办理的,需呈书面报告并经南雄市教育局批准后延迟,延迟只允许一次。逾期不能完成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
九、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十、公示与聘用
(一)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统一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二)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十一、递补聘用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人员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不再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三)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四)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五)应聘人员不能按期办理完毕个人档案调档、政审等手续的;
(六)个人放弃聘用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十二、分配按报考岗位随机分配到相应学校任教。
十三、待遇
聘用后,列入事业编制,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一年试用期,享受“试用期”专任教师工资待遇和政策规定的其他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聘用手续,享受南雄市相应岗位待遇;考核不合格(含应届毕业生在一年内没按要求取得教师资格证),取消聘用资格。
十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纪检监察电话:0751-3821010
(四)招聘公告发布网站为“南雄门户”(http://www.gdnx.gov.cn/zwgk/rsxx/zkxx/),请考生在此网站“招考信息”一栏查看招聘公告、笔试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五)本公告由南雄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 2019年下半年南雄市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南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雄市教育局
2019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