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中级、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聘用人员,其配偶、子女可在我市落户。聘用人员配偶、子女属国家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副处级以下),或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人员,在政策许可条件下,可调入我市安排工作;随迁子女,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可按就近入学原则,选择在居住地或父母工作地区内公办学校就读,属高中段学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和学习基础,由市相关部门安排就学。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直接到招聘地点提交个人简历或报名表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进行审核。
(二)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简历或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未领取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可以按期获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是否应届毕业生的证明,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可推迟至2020年8月1日前再提交,未能按期提交的,将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教师资格证及应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材料。
2、根据个人实际提供获奖证书、个人学术科研成果或报告(1000字左右)等材料(不做硬性要求);
3、小2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
(三)有关要求
1、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琼海市2019年下半年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1号公告》、招聘职位表等,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和如实提交有关报名材料。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即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对伪造、涂改(变造)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2、市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通过海南省琼海市人民政府网(http://qionghai.hainan.gov.cn)公告招聘工作进展情况,请报考人员报名后务必随时关注相关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3、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考核招聘任何阶段(包括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或违反回避制度的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六、体检。组织拟聘用人员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申请复检,并到同级别的另外一家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考察。根据答辩、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主要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
八、实习。鼓励拟聘用人员到用人单位开展实习活动1-3个月,实习活动往返路费由市人才发展局按上限封顶原则给予支持(往返路费补助上限封顶2000元,少于2000元的按实际产生费用实报实销),实习活动期间住宿费用由用人单位提供支持负责解决。
九、公示与聘用。由领导小组成员集体研究,根据答辩、体检、考察、公示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拟聘用人员呈报市委、市政府审批。
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的;放弃考察或因考察不合格的;公示期间,如有自愿放弃的或公示有异议经查实被取消拟聘资格的,以上情况出现的岗位空缺,原则上不再进行递补。确有需要,须报经市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在应聘相同岗位的人员中择优递补。
十、办理聘用手续。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编办、市财政局、市教育局以及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拟聘人员聘用手续。
十一、联系方式
张晓盼:18976900039
0898—62835439(琼海市教育局人事股)
附:
2.海南省琼海市2019年下半年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docx
琼海市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