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资格初审
中共天水市委党校组织人事处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进行资格初审,初审条件合格人员在中共天水市委党校网站公布。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全过程,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遴选条件的最终依据。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遴选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
六、职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1:5,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缩减遴选计划,计划调整情况将及时在中共天水市委党校网站公布。
七、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试讲、面试三个环节。笔试、试讲、面试成绩只在确定考生进入下一环节时使用,下一环节开始后,上一环节成绩不计入下一环节。
1.笔试
笔试定于12月8日(星期日)上午9:00-12:00(具体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基础知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5的比例确定进入试讲环节人员并在中共天水市委党校网站公布。
2.试讲
试讲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教学内容设计、教学方法、教学控制、教学效果、语言表达能力和教态仪表。试讲结束后,根据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并在中共天水市委党校网站公布。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综合素质等。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并在中共天水市委党校网站公布。
八、考察
市委党校派出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和相关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同时对资格进行复核审查。
考察结束后,校委会根据考察结果,按照1:1的比例集体研究等额确定拟遴选对象并在中共天水市委党校网站公布。
九、体检
对拟遴选对象在指定的三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
十、公示及试用
对体检合格的遴选对象在市委党校和其所在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影响遴选问题的,进入试用程序,试用时间为2个月。
十一、办理手续
对经试用能胜任教学工作的,由市委党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提交报告,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十二、其他事项
为保证公开遴选工作的严肃性、公开性和透明性,公布举报电话,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举报电话:0938-12380(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咨询电话:0938-8384344(市委党校组织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