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讲教材:
1、报考初中岗位面试教材为所报学科人教版初中二年级教材上册(化学专业为人教版初中三年级教材上册);
2、报考小学岗位面试教材为所报学科人教版小学五年级上册;
3、个别学科以资格审查时公示的中小学现用版本教材为准。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面试成绩也并列,进行加试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医院进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
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选择招聘单位,具体选岗根据县教育局选岗实施方案实施,新宾县教育局具有解释权。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县教育局负责监督、指导。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我单位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五、政策待遇
(一)特岗教师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时间不少于5年(以下简称“服务期”)。在所聘任学校任教满5年后方可流动。严格服务期管理,各部门、各单位不得借调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二)特岗教师取消见习期、提前定职定级。
(三)特岗教师的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按工作地中小学教师标准执行。
(四)纳入“特岗计划”的教师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两者不兼得。工作满两年的特岗教师,经公示无异议后,其所申领的国家助学贷款由政府代为偿还;工作满四年、未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特岗教师,经公示无异议后,其学费由政府一次性返还。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七、其他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我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3、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4、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需递补的,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后,在参加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拟聘人员信息公示后,不再递补。
5、本次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中所列专业名称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附件3)。
八、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招聘领导小组所有。
政策咨询电话:新宾县教育局人事股024-55080179
监督电话:新宾县教育局纪委024-55081355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
新宾满族自治县教育局
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八日
附件1:2019年抚顺市新宾县“特岗计划”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