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每科缴费50元,面试每人缴费80元。
笔试费在报名时缴纳,面试费在面试资格审查时缴纳,未按规定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免收笔试费:
1.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2007〕19号)、《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川委发〔2005〕9号)和《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56号)规定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的通知》确定的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
4.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原因,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考生。
符合上述情形1的特困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2和4的特困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3的特困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报名时凭上述有效证明到报名点办理免收笔试费手续。
(四)现场照相
资格初审合格且已缴费(或已办理免收笔试费手续)的报考者,由旺苍县人事考试中心组织现场照相。请报考者记住自己的报名序号。
(五)岗位及人员调整
根 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本次公开招聘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未达到此比例的,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2012年9月25日前在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wchrss.gov.cnhttp://www.sdsgwy.com/)上向社会公布。
岗 位被取消的,报考者可改报符合条件且可以开考的其他招聘岗位。改报岗位的,请报考者本人于2012年9月26日前直接到旺苍县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 0839—4313573),提交《改报岗位申请书》、与招聘条件有关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可以改报岗位。岗位被取消而未申请改报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岗位被取消且不愿、放弃或不能调整的,请报考者于2012年9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到报名点(旺苍县人事考试中心)办理退费手续。
(六)领取准考证
领取时间:2012年10月12日至10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领取地点:旺苍县人事考试中心(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楼二楼)。
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领取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考试成绩计算
1.教师岗位,笔试考《教育公共基础笔试》、《专业知识》,不考《综合知识》,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笔试》笔试成绩×70%+《专业知识》笔试成绩×30%+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2.其他岗位,笔试考《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不考《教育公共基础笔试》,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笔试成绩×70%+《专业知识》笔试成绩×30%+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应聘各招聘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及以上,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笔试
1. 《教育公共基础笔试》考试大纲按照《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执行。《综合知识》笔试考试大纲按照《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考试复习大纲》执行。复习资料请考生自行选购,考试大纲请考生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查阅或下载。
《专业知识》笔试主要内容:
(1)广播电视台播音主持岗位:职业道德、政策法规、新闻写作、新闻理论、语言文字能力、播音主持基础知识、新闻策划基础知识以及电视节目制作知识等。
(2)乡镇畜牧兽医站岗位:所报岗位的专业知识。
(3)乡镇劳动保障所计算机网络/信息管理岗位:所报岗位的专业知识。
(4)乡镇劳动保障所财务管理岗位:所报岗位的专业知识。
(5)乡镇劳动保障所综合管理岗位:劳动法、就业促进法、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等。
(6)教师岗位:相应岗位的专业知识。
2.笔试于2012年10月14 日举行(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科目缺考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3.《教育公共基础笔试》、《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笔试考试时间均为90分钟,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具体考务工作由旺苍县人事考试中心负责,按照《四川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细则》的规定组织实施。
旺苍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 基层中小学校 | 初中英语教师 | 201208 | 1 | 大专及以上 | 应用英语/商务英语/旅游英语/外贸英语/英语教育/英语/英语语言文学 | / | / | 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 国华中学1名 |
旺苍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 基层中小学校 | 初中物理教师 | 201209 | 2 | 大专及以上 | 应用物理学/物理学/物理教育 | / | / | 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 张华小学(初中部)、英萃中学各1名 |
旺苍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 基层中小学校 | 初中语文教师 | 201210 | 2 | 大专及以上 | 汉语/汉语言文学/汉语言/中国语言文化/应用语言学/语文教育/中国语言文学/文秘/文秘教育/中文/中文教育 | / | / | 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 国华中学、英萃中学各1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