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①身份证;
②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应聘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具有国外留学或工作经历者须提供留学人员证明或工作证明;
③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④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等),其中岗位01应提供主要学生干部证明、岗位03应提供所学专业方向证明。
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应聘者须于2019年11月15日16:00前(以邮件送达时间为准,逾期报名者视为不符合条件)将上述的《报名登记表》电子版、符合应聘条件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打包压缩后统一发至以下邮箱:gymyrs@163.com。标题请注明“姓名+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应聘者发送的证明材料应保证准确、完整、清晰;对于不发送证明材料或发送不及时的,或上传的证明材料不准确、不齐全或模糊不清,资格审查时将不予通过。
4.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由学院人事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对完成报名的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合格人选名单”在学院网页(http://art.fzu.edu.cn)上公布。
(2)现场确认。面试前,对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者有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现场确认。暂时无法提供原件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报考者应对提交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试
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未达3:1的,按照闽人发〔2006〕11号执行。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教学管理岗位职责所必备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技能等。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的1:3确定面试人选;笔试、面试两项总分均为100分,分数分别按40%、60%折算,二者相加后的综合总分为考生最终成绩,其中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高分者为拟聘人选,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一场面试,综合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六、考核、公示、聘用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学院可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3.根据考试成绩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在我校人才招聘网上公示。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将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4.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人事关系由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代理,所需费用自理;被聘用人员的党、团组织关系可以转至学院。
七、待遇与其他要求
1.聘用人员与学院签订劳动合同,聘期三年,其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聘用。
2.岗位待遇:
研究生年薪约为8-9万元人民币,并办理社保;本科年薪约为7-8万元人民币;同时享受学院食堂补助等。
3.聘用人员须服从学院工作安排。
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通过任何关系干预、影响招聘工作。违者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5.应聘者参加考试的往返路费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八、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理工路852号福州大学厦门工艺美术学院发展规划科邮编:361021
邮箱:gymyrs@163.com
电话:0592-3753064
联系人:朱老师
九、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学院统一组织实施。学院纪检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92-3753779,13489906959,张老师。
附件:2019年福州大学厦门工艺美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福州大学厦门工艺美术学院
2019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