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察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对象。
考察和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若考察或体检不合格,或者自动放弃的,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
六、公示及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杭州教育网和招聘单位内部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含试用期)。
拟聘用人员逾期不能报到的,或经查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2020届毕业生不能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2019、2020届研究生聘用两年内不能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关系。
七、其他
港澳、国外留学归来人员及中外合作大学毕业生报名时,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专业条件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进行审查。
本公告由杭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71)88477133、87061320。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099813。
附件:
1.杭州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11月份公开招聘计划表.xls
杭州市教育局
2019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