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四川成都市邛崃市教师招聘公告【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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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19〕70号)和《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规定及用人单位的用人需求情况,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邛崃市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共10名。本次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原件校验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程序或不予聘用,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2019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4.在编在职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6.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4日);
6.曾参加我市公开招聘并被录(聘)用未报到或经公开招聘后工作不满五年辞职的;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单位、岗位条件及名额
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及招聘名额详见附件《邛崃市2019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表》。
四、报名
(一)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2019年11月4日09:00至11月14日17:00。
网上缴费:2019年11月4日09:00至11月15日17:00。
准考证打印:2019年12月5日至12月7日。
(二)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不设现场报名地点。应聘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陆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http://cdhrss.chengdu.gov.cn),点击右侧“个人服务—>人事考试”栏进入成都人事考试网报名。
(三)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邛崃市2019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表》(详见附件)等信息。
1.网上注册。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报考人员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完成报名。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2.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修改后,在报名截止前可重新提交。报名截止后,将不能报名和再提交,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符合条件规定的,应在“个人简历”或“有何特长”栏中注明具备岗位所要求的相应条件(务必在“个人简历”栏填写学习及工作简历;务必在“有何特长”栏填写已取得何学段何学科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情况、获奖情况等;在“学历”栏注明是否是普通高校全日制,“学历编号”栏填毕业证编号)。
3.资格审查。本次公招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主考机关负责的面试原件校验、考察中的复核和审核聘用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全过程,在招考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4.确定缴费。
(1)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
(2)申请免缴考务费的应聘人员,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相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材料,于2019年12月5日前的工作日内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2楼)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免考务费。
5.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网上打印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考试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6.其他要求。应聘人员缴纳笔试考务费后应及时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提示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2份,供面试原件校验时使用。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
五、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经招考机关研究同意可放宽至1:2,仍然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2019年11月18日前通过邛崃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onglai.gov.cn/)公告,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成都人事考试网将于2019年12月7日前通过网络平台退还笔试考务费到其支付账号。
六、考试时间、地点和成绩公布
(一)成绩计算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满分100分。
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满分为100分。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9年12月7日上午。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
4.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