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开考比例
资格初审结束后,通过初审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岗位人数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提出面试人选,经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市人社局确认后,可直接进入面试;通过资格初审人数大于招聘岗位人数的,进行面试择优选聘。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四)领取面试通知单时间及地点
1.市直4所重点中学
时间:2019年10月30日下午15:00—17:30(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
地点:华中师范大学(武汉市)招就处A109。
2.新余市职业教育中心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年11月7日下午15:00—17:30(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
地点: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天津市)。
(五)面试
1.现场面试时间及地点
(1)市直4所重点中学
时间:2019年10月31日(具体见面试通知单)。
地点:华中师范大学(武汉市)。
(2)新余市职业教育中心
时间:2019年11月8日(具体见面试通知单)。
地点: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天津市)。
2.面试形式:面试采用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备课时间40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答辩2分钟,面试采用百分制,其中试讲分值80分,答辩分值20分。
3.面试内容
(1)面试实用教材。市直4所重点中学各学科教师及新余市职业教育中心高中语文、政治、信息技术教师岗位面试教材均为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必修①;新余市职业教育中心中职汽修教师岗位面试教材为《汽车构造》(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第三版),中职机械制造教师岗位面试教材为《机械基础》(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第五版),中职电子商务教师岗位面试教材为《电子商务基础》(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二版)。
(2)面试具体内容。
①试讲。试讲具体内容由评委在面试当天在监察员监督下现场命题,考生代表现场抽题,再依次备课、试讲。
②答辩。由评委现场提问,新余市职业教育中心的中职汽修、机械制造、电子商务教师岗位主要考察专业知识;其他岗位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求职动机。
4.面试程序
(1)报到、候考。参加面试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在面试通知单规定的报到时间前到达面试考场的考生候考室报到,迟到者,作自动放弃处理,而后实行封闭管理。
(2)抽签。参加面试考生须进行抽签并按序号确定参加面试顺序。
(3)面试。考生在联络员引导下进入面试室,考生进入后板书课题,开始试讲。
5.确定拟聘用人员。由评委分岗位学科对应试者进行评分,打出面试分值,根据成绩按招聘岗位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如果出现同岗位拟聘人员面试分数相同情况,则需加试一题,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
6.签订就业协议。用人学校与面试通过的应聘者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7.面试程序结束后,如出现有人放弃签约所产生的岗位空缺一律不予递补。
七、聘用程序与管理
(一)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定),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书及岗位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取消体检、考察及聘用资格,其空额不予递补。
(二)体检。拟聘用人员资格复审合格后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赣教发〔2010〕9号)进行。有特殊行业体检标准的,按其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考察、聘用资格。
(三)公示。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合格后,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在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
(四)聘用管理。公示期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经审定通过后办理上编和相关聘用备案手续,拟聘用人员于2020年秋季开学前持证上岗,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八、其他
1.报考人员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面试或聘用资格。
2.本公告由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和新余市教育局人事科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90-6736011 0790-6435568
附件1:新余市市直重点中学、市职业教育中心面向北京师范大学等11所院校2020届毕业生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新余市市直重点中学、市职业教育中心面向北京师范大学等11所院校2020届毕业生招聘教师现场报名表.doc
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余市教育局
2019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