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签订就业协议
(一)确定签订就业协议对象根据招聘岗位名额和考核情况,等额(或缺额)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
(二)签订就业协议招聘学校与确定为签订就业协议对象的相应人员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参加考核的考生,在参加面试考核时务必带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
六、体检
(一)体检标准组织签订了就业协议的人员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按南充市高坪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通知,到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责任自负。
七、考察和资格复核确认
南充市高坪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再次核实确认。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弃权者,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合格者于2020年7月31日前,将相关材料(能证明完全符合招聘条件的所有证书、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个人档案等)提交南充市高坪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政工股,汇总后送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确认资格。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提供虚假材料(含证件、证明、个人档案等)的,资格复核确认不合格的,自动弃权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
资格复核确认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gaoping.gov.cn,下同)网站(部门公告)上公示。
若有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书面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按南充市高坪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通知到指定地点参加岗前培训,岗前培训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按程序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聘用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为部属公费师范生的,在聘用单位服务年限不足6年的不得流动;其他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服务年限不足5年的不得流动。
十、纪律和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考核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纪委监委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省人社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特别提示
(一)考核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在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网站(部门公告)上予以公告。招聘的相关信息,凡已在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网站(部门公告)上发布的,不再另行通知。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聘用等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本公告要求的各种证件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取得,并实际持有。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高坪区教科体局0817—3344669
高坪区人社局0817—3339915
监督电话:高坪区纪委监委0817—335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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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局
南充市高坪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2019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