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面试
1.面试时间:2019年10月10日(星期四)下午14:00—16:00
2.面试形式:以模拟上课形式进行,备课70分钟,上课10分钟。面试分为100分,面试分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体检、考察资格,面试成绩即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果有放弃,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员。
(五)体检与考察
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怀孕不能完成体检程序的,则推迟体检、考察。待公示无异议后,再办理聘用手续。应聘资格保留1年。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均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公告
面试、体检、考察均合格后,确定为本次招聘高层次人才建议名单。入选人才在“湖州·南浔”政府门户网站、南浔区人力资源网、南浔教育信息网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录用对象。
(七)选岗及录用
拟录用人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挑选学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并签订就业协议书。未按规定挑选岗位的视作自动放弃,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选岗后自动放弃的,不再递补。
录用的毕业生于2020年8月正式报到,报到时毕业生应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入职后由招聘学校办理相关聘用入编手续。拟聘用人员在 2020 年 7 月底前不能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2020年12月31日前不能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视作放弃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见习期,办理入编手续。见习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政策支持
设立购房补助。招聘后在南浔区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补助50万元(分三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补助25万元(分三年)。
六、其他事项
湖州户籍以公告之日户口所在地为准。当年度湖州生源应届毕业生户籍迁回的,提供入学时户口本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可视作湖州市户籍。
七、咨询联系方式
南浔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0572—3023575
八、监督电话
南浔区纪委监委驻南浔区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
0572—3090575
附件1:南浔区教育局赴浙江大学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附件2:南浔开发区实验学校、南浔实验小学、湖师院南浔附属小学简介
南浔区教育局
2019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