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湛江吴川市招聘教师公告【15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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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实吴川市中学、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教师队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2019年我市决定公开招聘中学、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教师 154名,其中高中教师15名,小学教师125名,幼儿园教师10名,特殊教育教师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其具体条件等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1.高中教师岗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含2017、2018年毕业并已办理暂缓就业且未到期取消的高校毕业生)及往届毕业生。
2.小学教师岗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以上学历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含2017、2018年毕业并已办理暂缓就业且未到期取消的高校毕业生)及往届毕业生(个别岗位需要本科以上学历)。
3.幼儿园教师岗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以上学历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含2017、2018年毕业并已办理暂缓就业且未到期取消的高校毕业生)及往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为18-35周岁(即1983年10月10日至2001年10月10日期间出生)。
4.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和资格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 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 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参加广东省2015年、2016年、2017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违约的人员。
3. 2015年、2016年、2017年经广东省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已被聘为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因规定的服务期未满)。
4.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5. 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吴川市在编在职教师。
6. 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执行国家及省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1日至10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二)报名地点:吴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人力资源大厅(吴川市海滨街道海滨二路)
(三)报名方式:考生本人现场报名。
(四)报名要求:
1.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清楚具体岗位资格条件及招聘政策,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报名。
2. 考生填写报名表,表格可在吴川市人民政府网站《吴川市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中下载,表格均需用A4纸打印,报名表须双面打印。考生必须用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并贴上近期免冠彩色同底大1寸相片,另一张相片背面写上名字和报考的岗位代码贴在表格相片旁边。
3. 考生报名需提交如下材料。
(1)报名表1份。
(2)本人户口簿、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2017、2018年毕业并已办理暂缓就业且未到期取消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
除报名表提交原件外,其他有关的证件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经审核后留下复印件,原件当场退回考生。
(五)准考证领取。
1. 领取时间:2019年10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2. 地点:吴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人力资源大厅(吴川市海滨街道海滨二路)
3. 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二代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六)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提交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有伪造、变造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件或工作经历证明等行为的,按规定追究个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 招聘单位根据用人要求,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9版)》(附件2)设置了岗位专业条件。报考人员毕业证书所列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一致(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的专业依据)。如所学专业为专业目录中的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
3.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与该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报名时需提供本人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和《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等规定,我省招募的2016年10月13日至2019年10月13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取得证书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或大学生村官,笔试成绩加10分,不再专项设置岗位。考生报名时须填写服务基层项目名称、服务单位、证书及其编号、证书取得时间等,并提供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逾期未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