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遂宁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遂市人发〔2006〕59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未满规定服务期限、尚在试用期内的在编公办教师;
7.其他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时间:2019年9月25日--9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二)报名地点:遂宁市河东新区社会事业与群众工作局(遂宁市河东新区灵云路1号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楼:105室,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825-2911568)。
(三)报名须知:报名者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入编文件或编制部门出具在编证明(报考幼儿园副园长还需提供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任职文件或任现职情况证明)、获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两寸免冠彩照3张。
四、考调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持用人单位同意报考意见,按规定填写《遂宁市河东新区公开考调幼儿园副园长、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并提供报名所需的有关材料。
(二)面试。经资格审查合格者,统一组织面试。每个岗位开考比例不小于1:2,如小于1:2则缩减考调名额或取消考调岗位。面试者需携带有效身份证。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副园长聘用人员面试分数不低于80分,幼儿教师聘用人员面试分数不低于70分。
如副园长岗位报名合格人数超过20人,则增加笔试部分,幼儿教师岗位报名合格人数超过30人则增加笔试部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名单(笔试缺考或成绩为0者不得进入面试),最后一名测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总成绩计算方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副园长聘用人员面试分数不低于80分,幼儿教师聘用人员面试分数不低于70分。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参照原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费用考生自理。时间、地点另定。
(四)组织考察。由用人单位组织人员负责考察。时间另定。
(五)考调公示。考察合格者,作为拟考调人选在遂宁市河东新区管委会官网(http://112.194.138.204:98/index.asp)公示7个工作日。
(六)试用期。公示无异议者,由河东新区管委会研究决定聘用人选,并按相关规定办理调(流)动和聘用手续。试用期三个月,若试用期内严重违规违纪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如因各种原因在规定时间不能办理调(流)动和聘用手续的,新区根据实际情况递补。
五、特别提示
(一)考调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在遂宁市河东新区管委会官网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主动告知考试组织部门。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遂宁市河东新区党群工作部(联系电话:0825-2375789)、社会事业与群众工作局(联系电话:0825-2911568)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1.遂宁市河东新区公开考调副园长、教师资格条件一览表.docx
2.遂宁市河东新区公开考调幼儿园副园长、幼儿教师报名信息登记表.doc
遂宁市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