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娄底新化县教育系统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我县学校师资紧缺的情况,为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确保新化教育的稳定发展,经报请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择优招聘一批大中专毕业生充实教师队伍,特制订新化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招聘教师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新化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略)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纪委监委、县编办、县财政局等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考方式
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考试分笔试、面试。
三、招聘数量及编制性质
招聘教师共计238名,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其中:边远乡镇特设岗位教师合计34名(小学招聘教师6名、初中学校招聘教师28名),其他岗位教师合计204名(小学招聘教师101名、初中学校招聘教师58名、高中学校招聘教师37名、职业中专招聘教师8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
四、报名资格及条件
(一)具有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政治思想好,热爱教育教学工作;
4.具有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正常身体条件;
5.报考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以二代居民身份证年龄为准);
6.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须取得中等师范学校全日制普师毕业或国家认可的大专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须取得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毕业或国家认可的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须取得与报考专业对口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类本科毕业或国家认可的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职业中专教师岗位的须取得国家认可的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7.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须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须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须取得普通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职业中专教师岗位的可不提供教师资格证,但聘用时须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聘用后2年内须取得对应层次教师资格证,否则招聘单位将其作为工勤人员聘用。
(六)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从事考试聘用工作的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亲属关系的,应实行公务回避;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亲属关系的,也要按规定实行回避。
(七)考生可自行在网上下载打印《新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新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承诺书》,承诺书须现场签名。
(八)本招聘方案由新化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新化县教育局
2018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