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怀化市芷江治县初中起点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公告【45人】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114号)及《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初中起点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18〕17号)文件要求精神,切实加强我县农村初中教师、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2018年,我县继续实施初中起点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工作,按照“自愿报名、择优录取、公费培养、定向定期服务”的原则,为我县县以下农村初中、小学及幼儿园培养合格教师,为做好招生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定向培养计划数及专业
1.省级项目计划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初中教师11名。其中衡阳师范学院培养10名:数学与应用数学1名、化学2名、物理学1名、生物科学2名、应用心理学2名、地理科学2名;湖南文理学院培养1名:计算机科学与技术1名。(见附件1)
2.省级项目计划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小学教师10名。其中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培养1名:科学教育1名;湖南文理学院培养9名:汉语言文学4名、数学与应用数学5名。(见附件2)
3.市级项目计划初中起点专科层次小学教师5名(小学教育专业,培养学校为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挂靠学校为芷江民族师范学校)。(见附件3)
4.市级项目计划初中起点专科层次小学教师(扶贫计划)5名(小学教育专业,培养学校为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挂靠学校为芷江民族师范学校)。(见附件3)
5.市级项目计划初中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4名(学前教育专业,培养学校为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挂靠学校为芷江民族师范学校)。(见附件3)
6.市级项目计划初中起点专科层次小学教学点教师10(新店坪镇3名、碧涌镇3名、土桥镇1名、梨溪口乡1名、岩桥镇1名、水宽乡1名)名(小学教育专业,培养学校为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挂靠学校为芷江民族师范学校)。(见附件4)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成立芷江侗族自治县2018年初中起点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我县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
组长:龙水平
副组长:梁志平杨清频杨志煌谢春华
成员:邱小平唐非余水李艳红曹日红李忠梅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县教育局),由唐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初选对象及条件
初选对象是持本县户口(不少于3年,2015年8月31日前迁入)并参加了怀化市中考的2018年应届初中毕业生,且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未满18周岁(2000年9月1日以后出生)。
2.热爱祖国,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3.参加了怀化市的中考,中考原始成绩(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不低于2018年芷江一中高中计划内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实行等级制的科目要求达到:至少3个B等以上(含B等),其余为C等以上(含C等)。考查科目成绩合格,达到初中毕业标准。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执行。
5.报考专科层次小学教师扶贫计划对象系我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且持有芷江侗族自治县扶贫办发放的《扶贫手册》。
6.报考专科层次小学教学点教师志愿的报名对象必须系招生来源计划所确定的乡镇户籍。
热爱初中、小学、幼儿教育事业,自愿报考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初中教师、本科、专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专科层次农村幼儿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以下简称“公费定向师范生”),且保证毕业后服从芷江侗族自治县教育局的安排,在芷江侗族自治县县以下农村初中、小学、教学点、幼儿园任教,本科毕业生的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专科毕业生的服务时间不少于5年。
四、培养模式
本科层次初中教师、本科层次小学教师采用二·四分段的培养模式。
学生入学后前2年注册中职学前教育专业学籍;中职阶段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培养学校颁发中职层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证书。同时,参加当年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考试成绩达到省当年划定录取分数线的,经正式办理高考录取手续后升入本科层次学习4年,招生计划纳入当年全省普通高校本科招生计划。本科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培养学校颁发四年制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对于当年参加了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成绩未达到当年省划定录取分数线的学生,原签订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终止,不再进行后续阶段培养,自谋职业。
专科层次小学教师、专科层次小学教师(扶贫)、专科层次小学教学点教师、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采用五年一贯制专科的培养模式。
五、招生办法及程序
1.公布招生政策
县教育局、初中学校利用网络、文件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本文的招生政策与招生计划。初中学校还应向初三年级学生及家长进行宣传动员。
2.个人自愿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县内应届初中毕业生持本人户口簿(含经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签名确认的户口簿复印件1份)、学生素质报告表(或学生手册)到所在毕业学校报名,学校审核汇总后以校为单位于2018年7月7日17:30前将报名资料交到芷江县教育局师训站,汇总表发电子表到1342250062QQ邮箱。在怀化市范围内异地就读(异地就读是指未在本人户籍所在县市区初中学校就读,下同)、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应持本人户口簿(含经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签名确认的户口簿复印件1份)、学生素质报告表(或学生手册),于2018年7月7日17:30前到芷江县教育局师训站报名。应届初中毕业生在报名时,应按《2018年湖南省初中起点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附件2)栏目及有关要求,客观准确地填写所有考生信息和报考志愿,并贴好相片。
考生在填写报考志愿时,应根据本文公布的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结合自身情况在各项目计划来源、各培养类型、各培养层次、各培养学校(含挂靠学校)、各招生计划种类、各招生专业中进行选择,最多只能在1个项目计划来源、1个培养类型、1个培养层次、1个培养学校(有挂靠培养的,同时包含且仅限1个挂靠学校)中,选择填报不同的招生计划种类、不同的招生专业志愿,且在填写具体培养学校的招生专业志愿时,应符合以下有关规定:
本科层次初中、小学教师:在1个培养学校中,最多填报该培养学校的2个招生专业志愿,其中1个为直接志愿,1个为服从志愿。
专科层次小学教师、专科层次小学教师(扶贫)、专科层次小学教学点教师、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在1个培养学校(有挂靠培养的,同时包含且仅限1个挂靠学校)中,只填报该培养学校的有且仅有的1个招生专业志愿(直接志愿)。
3.毕业学校推荐
考生《报名登记表》提交后,考生所在的初中毕业学校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依据其在校表现情况和学业成绩,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审查意见,并将具备报考资格考生的《报名登记表》和户口薄(复印件)上报教育局。初中毕业学校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
在怀化市范围内异地就读的考生在县教育局完成报名后,由其所在的初中毕业学校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依据其在校表现情况和学业成绩,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审查意见,并将具备报考资格考生的《报名登记表》于2018年7月7日17:30前报送芷江侗族自治县教育局师训站。初中毕业学校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
4.审核
县教育局依据初中毕业学校上报的材料,以及异地就读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对所有报名考生的考生信息和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并在《报名登记表》签署审核意见。未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考生在提交《报名登记表》时,初中毕业学校应对《报名登记表》中的考生信息和报考志愿进行核对,确保考生的所有信息准确无误,考生的报考志愿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异地就读考生在芷江侗族自治县教育局提交《报名登记表》时,县教育局应对《报名登记表》中的考生信息和报考志愿进行核对,确保考生的所有信息准确无误,考生的报考志愿符合相关政策规定。
5.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总成绩为中考成绩总平均分((考生中考总成绩÷所含科目的卷面总满分)×100,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6.确定体检考生名单
本科层次初中教师: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数≤3时,县教育局根据本县的普通计划,分项目计划来源分培养类型分培养学校分招生专业,首先在所有推荐并填报了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普通计划直接志愿的考生中,按照省下达招生来源计划数,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生名单。如确定的体检考生人数少于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数,则所有填报了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直接志愿的考生全部列入体检考生名单,同时从尚未列入体检考生名单的所有推荐考生中,选择填报了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普通计划服从志愿的考生,按考生总成绩高分到低分调剂递补,直至达到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数。调剂递补后体检考生人数仍未达到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数的,按实际确定的体检考生人数确定。一名考生最多只能列入1个项目计划来源、1个培养类型、1个培养学校、1个招生专业的体检考生名单。当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且需要选拔时,按考生的中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成绩择优选拔;当中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中考语文成绩、中考数学成绩择优选拔。
本科层次小学教师: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数≤3时,参照本科层次初中教师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数≤3时的有关规定执行。
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数>3时,县教育局根据本县的普通计划,分项目计划来源分培养类型分培养学校分招生专业,首先在所有推荐并填报了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普通计划直接志愿的考生中,根据男女招生比例相对均衡政策,按照省下达招生来源计划数,按考生总成绩(应按普通计划非音体美专业考生总成绩的计算办法计算)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生名单。如确定的体检考生人数少于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数,则所有填报了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直接志愿的考生全部列入体检考生名单,同时从尚未列入体检考生名单的所有推荐考生中,选择填报了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普通计划服从志愿的考生,按考生总成绩(应按普通计划非音体美专业考生总成绩的计算办法计算)从高分到低分调剂递补,直至达到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数;调剂递补前,如已确定的男、女考生人数未达到男女招生比例相对均衡政策规定的比例人数,则调剂递补时应结合男女招生比例相对均衡政策调剂递补男、女考生。调剂递补后体检考生人数仍未达到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数的,按实际确定的体检考生人数确定。一名考生最多只能列入1个项目计划来源、1个培养类型、1个培养学校、1个招生专业的体检考生名单。当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且需要选拔时,按考生的中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成绩择优选拔;当中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中考语文成绩、中考数学成绩择优选拔。
专科层次小学教师、专科层次小学教师(扶贫):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数>3时,县教育局依据本县的普通计划,在所有推荐考生中,以考生志愿为依据,分项目计划来源分培养学校(含挂靠学校),根据男女招生比例相对均衡政策,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等额确定体检考生名单。当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且需要选拔时,按考生的中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成绩择优选拔;当中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中考语文成绩、中考数学成绩择优选拔。
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专科层次小学教学点教师:县教育局依据本县的普通计划,在所有推荐考生中,以考生志愿为依据,分项目计划来源分培养类型分培养学校(含挂靠学校),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等额确定体检考生名单。当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且需要选拔时,按考生的中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成绩择优选拔;当中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中考语文成绩、中考数学成绩择优选拔。
7.体检
县教育局按确定后的体检考生名单,统一组织考生到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
因考生主动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时,应按照确定体检考生名单的办法等额确定递补体检考生。
8.签订协议
县教育局统一组织所有体检合格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与县人民政府签订协议书。原则上根据本人填报志愿(乡镇)类别,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选择就业学校签订协议。凡非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签订《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招生录取资格,所涉及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
9.录取
以上级录取结果为准。
10.入学
录取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到培养学校报到。新生入学后,培养学校在入学一个月内对公费定向师范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培养学校在其《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正式生效;复查不合格者,则不能取得公费定向师范生资格,并按国家有关招生和学生管理规定处理。培养学校在《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后,应负责将《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寄送达各协议方,并存入公费定向师范生新生的个人档案。
六、相关政策
1.根据湘政办发〔2015〕114号文件精神,为提高农村初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整体质量,促进公费定向师范生中的男女生比例相对均衡,从2018年起,在本科层次初中教师、本科层次小学教师、专科层次小学教师、专科层次小学教师(扶贫)招生工作中,当普通计划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数>3时,试点实施男女招生比例相对均衡政策,在生源条件充足的情况下,男、女生录取比例原则上均不低于35%;在生源条件不足的情况下,按实际情况执行。落实男女招生比例相对均衡政策的工作原则是:在相应工作环节中,应首先根据招生来源计划并结合有关政策分别在男、女考生中择优确定35%比例的男生考生和女生考生,然后再在剩余相关考生中,根据有关政策择优确定剩余30%比例的相应考生;男生或女生生源条件不足时,相应的男生考生或女生考生的缺额应与剩余30%比例的考生名额统一根据相关政策择优选拔。
2.公费定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军训服装费和教材费由财政承担,省级项目计划所需费用由省县两级财政承担,市州项目计划所需费用由市州级财政承担;并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奖助学金等资助政策,在资助政策规定的范围内与其他在校生享受同等待遇。
3.公费定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一律不得转学或转专业。
4.公费定向师范生应在毕业当年上岗前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并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符合相应教师执证上岗条件,否则,按违约情形处理。
5.公费定向师范生毕业后,按规定任教服务,本科毕业生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专科毕业生服务时间不少于5年,其任教岗位和编制由签订协议的县教育局负责落实。
6.公费定向师范生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不得脱产攻读普通硕士学位,但可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7.未能履行协议的公费定向师范生,按规定退还所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
8.县教育局负责本县公费定向师范生的履约管理,建立诚信档案,公布公费定向师范生的违约记录,并将违约情况记入人事档案,负责管理退还的公费教育费用和违约金。
附件下载>>>
1.2018年芷江侗族自治县定向培养本科层次农村初中教师定向乡镇学校及名额安排表.doc
2.2018年芷江侗族自治县定向培养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定向乡镇学校及名额安排表.doc
3.2018年芷江侗族自治县定向培养专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扶贫计划小学教师定向乡镇学校及名额安排表.doc
4.2018年芷江侗族自治县定向培养专科层次农村教学点定向乡镇学校及名额安排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