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北省沧州市盐山县人社局盐山县教育局省属免费师范生就业公告【1人】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省编委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省属师范院校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选聘免费师范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岗位和数量
(一)选聘范围:河北省2017年省属免费师范生。
(二)选聘岗位职责及数量
岗位及职责:盐山县第六中学教师。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学校的管理考核,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尽职尽责完成教学任务。
数量:1人。
二、选聘原则及资格条件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及服从组织分配的原则。
(二)选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
3、选聘岗位所需的相关资格。
三、选聘办法
按照制定选聘方案、发布选聘公告、资格审查、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选聘程序
(一)发布选聘公告
盐山县教育局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的《实施方案》制定《招聘公告》,在盐山政务网、教育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发布,公告发布时间7个工作日。
(二)审查资格条件
招聘工作在盐山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县纪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1、资格初审
根据本方案规定的选聘范围以及选聘条件的要求,由县教育局负责审查资格条件。审查期间,凡发现与所要求的选聘范围和选聘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其聘用资格。
2、资格复审
初审结束后,由县纪委牵头,县教育局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审查拟聘用人员的档案及学历真伪。如复审不符合条件,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考察
对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由县教育局具体实施。考察主要内容是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工作实绩等,主要考察工作实绩。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体检
考察合格后,由县教育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如无故不参加体检及体检不合格,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聘用
1、确定拟聘用人员
体检结束后,县教育局负责将体检合格人员上报盐山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研究审批拟聘用人员名单。
2、公示
对确定为拟聘用的人员,在盐山政务网、盐山县教育局、盐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时间为7个工作日,如公众提出异议且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3、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选确定后,由招聘单位填写《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连同拟聘人员名册,按程序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监督工作
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正透明,由县纪委、县监察委负责全面监督。
五、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本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确保招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盐山县成立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委办、县财政局为成员的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选聘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并对选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安全及保密负总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具体负责选聘工作组织实施工作。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