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东菏泽医学专科学校教师招聘公告
一、招聘单位简介
菏泽医学专科学校(菏泽医专)隶属山东省卫生计生委,始建于1950年,具有悠久的办学历史,丰富的办学经验和浓厚的校园文化底蕴。学校坐落在著名的中国牡丹之都--山东省菏泽市,毗邻千年牡丹名苑--古今园、百花园,占地1千余亩,固定资产总值7亿余元,在校学生1万3千余人,省级优秀教师、教学名师12人,开设临床医学、护理学等医学及医学相关专业14个,其中省级特色专业3个,中央财政专项支持建设专业2个、国家级医学示范专业1个。拥有省内外100余所临床实践教学医院或实习基地。
十三五期间,学校积极创建直属三级医院及康复养老事业,大力提升实践教学及服务社会能力。学校现有一所二级综合性医院规模的直属附院,眼科、康复科、呼吸内科等多个临床科室技术力量雄厚,仪器设备先进,医疗水平领先,社会美誉度高。目前正在筹备开业的附属医院广州路院区占地302亩,建筑面积12.8万平方米,总投资约8亿余元,开设医疗护理床位960余张,养老床位1200张,创办医疗区、护理区、养老区和康复保健区,另设有老年大学、健身房、游泳馆、水疗中心、图书馆、培训中心、营养餐厅、幸福农场、生活超市等多项设施。目前该院区根据省卫计委批复意见,正在按照三级综合性医院标准建设,即将投入使用。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8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46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菏泽医学专科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1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心健康;
4、应聘专业技术初级岗位和管理七级以下岗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6月11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的,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2年6月11日以后出生);
5、符合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要求。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其他条件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3、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菏泽医学专科学校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登录菏泽医学专科学校网站首页,点击“菏泽医学专科学校2018年公开招聘”公告中的报名专网链接进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所有报名材料须按报名专网要求提供电子版本,原件及复印件须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对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按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具体材料如下:
(1)本人手写签字的《菏泽医专2018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报名成功从报名网站下载后打印)、《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2)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本科学历学位及所学专业有要求的,须同时提交本科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及研究方向证明(证明模板见附件3)。
(4)要求中共党员的,须提交所在单位党组织或学校组织部门出具的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组织关系证明(证明模板见附件4。暂不能提交的,进入考察阶段务必提交,否则视为放弃)。
(5)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暂不能提交的,进入考察阶段务必提交,否则视为放弃)。
(6)岗位有其它条件要求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考试
1、对于面向博士研究生招聘的中级岗位,经批准,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人选按报名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2、其它岗位,均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组织考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笔试主要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的综合知识或专业知识(不指定参考书目和考试大纲)。笔试满分100分,为保障新进人员的质量,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55分。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方式为试讲或答辩。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以测评其是否具备岗位能力要求及学科专业建设需要等。面试成绩最高分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和简化程序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考察采取资格复审、查阅档案、谈话调查、心理测试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均纳入高等学校人员控制总量备案制管理。工资及福利按照国家、山东省事业单位的相关标准执行,其中具有博士学位人员被聘用的,将按学校有关文件规定给予博士人才待遇。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老师、楚老师
联系电话:0530-5925970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8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菏泽医学专科学校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