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云南省曲靖宣威市第十中学高中教师招聘公告【30人】
为确保宣威市第十中学2018年顺利招生,开展正常教育教学工作,计划在全国范围内高(完)中公开选拔高中各学科教师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原则和方法
公开选拔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要求,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公开选拔的范围、职位及人数
(一)选拔范围
全国范围内高(完)中符合选拔条件的在职在编、已转正定级、在高中学段任教的教师。
(二)选拔科目及人数
本次公开选拔高中教师30名,其中高中语文4名、高中数学5名、高中英语3名、高中物理3名、高中化学3名、高中生物3名、高中政治2名、高中历史2名、高中地理2名、高中体育1名、高中信息技术1名、高中美术1人。
三、资格条件
(一)报名参加选拔的教师,须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理想信念坚定,忠诚干净,勇于担当,公道正派,乐于奉献,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遵纪守法、有事业心、责任感、师德高尚,具有较强的专业素质和扎实的教学基本功;
3.在职在编且已转正定级,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从事高中学段教学工作满2年及其以上,报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岗位的,要求具备高三毕业班任教经历,所任教学科高考成绩达到本校平均分及以上(需提供任高中教学工作经历及高考成绩证明);报考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岗位的教师,要求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相同;
5.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报考学科与所任教学科一致。
6.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8年6月9日以后出生)。
7.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拔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岗位规定的;
4.试用期内工作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拔程序
(一)发布选拔公告
选拔公告通过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详细请见报名信息)公开发布。后续各个选拔环节需要公开发布的公告、公示等有关信息,一律仅通过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由考生自行登录网站查询获取,因查看不及时或因查看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8年6月9日至1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4.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宣威市第十中学2018年公开选拔高中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1)A4纸双面打印一式2份。报名表从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自行下载。
(2)《转正定级表》复印件1份。
(3)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个人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3张。
(5)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1份。
(6)宣威市第十中学公开选拔高中教师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1份。
(7)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宣威市以外报名人员须经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主管部门公章)(附件3)1份。
(8)工作经历及所任教学科高考成绩证明原件(由所任教学校出具)1份。
以上材料复印件须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复印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5.资格审查:宣威市教育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获准参加面试的人数与拟选拔职位人数达到2:1的比例方可组织面试。若获准参加面试的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要求,将按比例相应调减拟选拔计划。
(三)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如出现批准参加面试人员放弃或不符合选拔条件等影响面试比例的情形,则按实际进入面试的人员开展面试。面试进行现场录音录像,保存至选拔工作结束。
1.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课堂把控能力等。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控制线为70分。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控制线的面试人员,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程序。
2.面试时间拟定于2018年6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面试时参加面试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
4.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当场宣布,面试人员签字确认。面试成绩在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告。
5.考生放弃面试,须提前3天向宣威市教育局提交书面申请;未按要求提交放弃申请缺席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拟选拔人数以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面试成绩并列的,以专业技术职务高者优先;专业技术职务相同的以教龄长者优先。若再相同,以加试的方式进行,以加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作为确定进入后续招聘程序的依据。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由宣威市教育局组织考察组,通过个别谈话、实地考察、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五)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面试及考察情况,等额确定拟选拔人选,并在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举报反映或举报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选拔的,按程序报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调动手续;举报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选拔,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选拔。
在考察或公示期间,如出现不符合选拔条件的情形或自动放弃的,可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依次进行一次递补。无符合条件的递补人员,取消相应选拔计划。
五、纪律与监督
从事公开选拔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办事。公开选拔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违反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参加公开选拔的应试人员,要自觉遵守选拔规定和相关工作程序要求,诚实守信、积极面对、按时参加。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恶意干扰选拔的报考人员,取消相应选拔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选拔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874-7123686
选拔咨询电话: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六、本公告由宣威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宣威市教育局
2018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