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县2018年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共88名,岗位等级12级及以下。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招聘名额见《丰都县2018年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考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具有较好的职业素养。
2.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详见《一览表》)。
3.按照体检标准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同。
5.全日制国家重点高校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
6.2018年以前的毕业生应在报名时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语文教师普通话为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余教师普通话为二级乙等及以上);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语文教师普通话为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余教师普通话为二级乙等及以上)。高一级的教师资格证适用于低一级岗位。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和相应学科要求的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7.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开始的前一日)。
8.符合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属本次考核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留校察看学校处分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员;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医学毕业生;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学校工作、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师范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丰都县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与现工作单位(岗位)有最低服务期限约定或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报考相关限制须从其规定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其他相关事项
1.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取得的全日制学历(学位)人员,现场报名时其学历(学位)须已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8年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3.报考人员为2018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与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对应层次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报考人员为非2018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报名时须已取得与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对应层次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高一级的教师资格证适用于低一级岗位。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和相应学科要求的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4.《岗位一览表》中要求的专业条件,统一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8月修订版,见附件4)审核报考专业。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写毕业证书载明的所学专业。
四、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6月5日上午9:00一12:00,下午14:30一17:30。
报名地点:丰都县教委六楼会议室
2.报名方式及要求: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类别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考生按照报考岗位分类竞争、分别聘用。
报名时,报考者应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和相关说明,如实、准确填写《丰都县2018年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在“诚信承诺”栏签字。实行考生诚信报考,凡存在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报考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丰都县机关事业单位。
报名方式:实行考生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网络等其他方式报名。
报名提供材料:2018年应届生持本人身份证、获奖材料、《丰都县2018年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所在学校院(系)加盖公章的学习成绩证明及《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附件3)等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往届生提供本人身份证、获奖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丰都县2018年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及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人学籍档案中学习成绩证明(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等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到报名地点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报名者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确定为考试考核对象。
(二)资格审查
由丰都县教委组织工作人员集中开展报名资格初审,集中验证考生报名资料,报考资格审核工作人员在《报名表》上注明审核结果并审核签字。现场报名资格审核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实行资格审查责任追究制,落实责任到人。
资格审查合格考生的报名资料提交由丰都县教委纪检科进行复核。复核不合格的,取消考生报考资格,由丰都县教委纪检科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复核合格的,由纪检科在《报名表》上注明审核结果并签字。由县教委将复核小组复核合格的报考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送丰都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各岗位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于2018年6月7日在丰都县政府公众信息网(网址www.cqfd.gov.cn)上公布。
(三)领取《准考证》。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于2018年6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持与报名时相一致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教委413办公室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的,责任考生自负。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五)各岗位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及最终缴费人数一览表在2018年6月7日在丰都县政府公众信息网(网址www.cqfd.gov.cn)公布。
(六)考核方式及内容
各岗位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低于10:1的岗位,考核方式为面试。
各岗位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大于或等于10:1的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然后按照10: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行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不纳入总成绩。
面试采用上课及答辩方式,上课内容为教师岗位所需基本素质必备要求内容,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其中报考实验小学体育教师岗位加试篮球和足球技能测试(其面试分值占面试成绩的60%,技能测试分值占面试成绩的40%),面试和技能测试具体内容由评委现场确定。
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确定为体检对象。
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成绩最后结果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面试考官组须写出书面报告,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请各位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报到,超过规定时间未到达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
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五、签订就业协议
(一)根据考核总成绩按考生报考岗位类别及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签订就业协议人员。
(二)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学历高者优先确定;学历仍相同者,以大学期间(若同为研究生,则比较研究生期间)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专业竞赛获奖次数多者优先确定;结果仍相同,则由县人力社保局会同县教委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三)签订就业协议的最后截止时间为考核总成绩公示期结束后7日内,由招聘单位与拟受聘人员签订,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签订资格。
(四)考核总成绩及拟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名单见丰都县政府公众信息网(网址www.cqfd.gov.cn)公告,请各位考生注意查询。
六、体检
(一)体检时间初定于2018年6月,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在丰都县政府公众信息网(网址www.cqfd.gov.cn)公告,未按通知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体检由县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
(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原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国家人社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7号)以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四)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体检及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其签订的就业协议自动解除。
七、选择单位
由县教委电话通知体检合格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按报考岗位类别及名额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工作单位。未按时前往指定地点选择岗位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因考察不合格或公示中存异议及已选择岗位的人员自动放弃而产生的缺额岗位,不再调整已选择工作单位的人员岗位。
八、考察
已选择单位人员,由县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在校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九、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人力社保局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丰都县政府公众信息网(网址www.cqfd.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毕业时间、准考证号、考核总成绩、拟聘单位等。
十、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送县人力社保局审批,报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备案。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与其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并按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合格但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须服从安排并承诺在丰都县教育系统服务5周年及以上,否则解除人事关系并按《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定事项执行。
2018年应届毕业生在2018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者,不予聘用。
十、工作纪律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十一、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2.其他有关事宜在丰都县政府公众信息网(网址ww.cqfd.gov.cn)公示和发布,请考生届时自行查询。
3.招聘期间考生须保持报名所提供通讯号码每日24小时畅通,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本《简章》由丰都县教委、丰都县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23-70714586(丰都县纪委驻丰都县教委纪检组)
023-70738511(丰都县纪委驻丰都县人力
社保局纪检组)
咨询电话:023-70700807(丰都县教委)
023-70605625(丰都县人力社保局)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报名)。
此简章由丰都县人社局、丰都县教委负责解释。
附件:
1.丰都县2018年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
2.丰都县2018年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3.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
4.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8月修订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