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教师招聘考试,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各占50%计入总成绩,总成绩折算后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笔试内容分为教育公共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部分。
教育公共知识考试内容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时事政治、教育学与教育心理学、新课程基本理论、教材教法、教师职业道德等,采用百分制计分,占笔试成绩的30%;学科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所报学科必须掌握的专业知识,采用百分制计分,占笔试成绩的70%。其中,特殊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部分科目如语文、数学、英语、音乐(舞蹈)、美术、体育、信息技术等使用普通中小学相应科目试题;幼儿园学前教育科目使用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科目试题。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专业课科目、定向岗位等的考生,笔试只考教育公共知识(二),采用百分制计分。笔试试题由菏泽市教育局统一命制。
笔试时间:2018年5月6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岗位,按照招聘岗位所规定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其中,招聘岗位9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10-13人统一为28人,14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达不到规定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进行面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在鄄城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
1.面试资格审查
拟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按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信息采集,并提交以下材料:
(1)笔试准考证;
(2)《2018年鄄城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和本人签字的《2018年鄄城县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
(3)一寸近期免冠彩色蓝底照片2张;
(4)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5)学历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无法认定学历的,应当提供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
(6)教师资格证(无教师资格证者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等级证书)及《中国教师资格网》的查询网页打印件。
(7)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上述材料中(4)、(5)、(6)、(7)项均须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提供学历证书原件、教师资格证原件、就业报到证原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参加面试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面试内容和方式
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办法。面试内容和面试方式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确定。具体面试办法如下:
(1)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初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学科除外)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内容为所报考岗位同学段同学科教材内容,备课时提供教材内容,备课时间为20分钟,试讲时间为10分钟。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
(2)高中美术、初中美术、小学美术采取试讲+技能展示的方式进行。技能展示在试讲前集中进行,时间为40分钟,考生自带画板。试讲内容为所报考岗位同学段同学科教材内容,备课时提供教材内容,备课时间为20分钟,试讲时间为10分钟。试讲和技能展示成绩均采取百分制计分,各占面试成绩的50%。
(3)高中、初中、小学体育和音乐学科采取试讲+技能展示的方式,均在面试室进行。试讲内容为所报考岗位同学段同学科教材内容,备课时提供教材内容,备课时间为20分钟,试讲时间为10分钟,技能展示时间5分钟。试讲和技能展示成绩均采取百分制计分,各占面试成绩的50%。
(4)幼儿园岗位面试采取技能展示方式进行,展示内容为音乐、舞蹈、讲故事、美术。音乐、舞蹈、讲故事在面试室进行,时间共计10分钟。美术技能展示集中进行,时间为40分钟,考生自带画板。四项技能展示均按百分制计分,分值分别占面试成绩的25%。
3.考试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出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在鄄城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六、考察体检
(一)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各学科按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人选;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按学历层次高者、应届毕业生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人选。
(二)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应聘人员体检标准按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招聘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七、聘用
按照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鄄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后,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并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并写入聘用合同。受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其他
1.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2.招聘期间的公告事项均在鄄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务必登陆准确的网站查询有关信息,以免影响应聘。
3.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4.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和培训班。
5.咨询电话:0530-2414520
附件:
1.2018年鄄城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统计表.xlsx
2.2018年鄄城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docx
2018年鄄城县教育系统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8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