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确定拟参加面试人选。若进入拟参加面试范围人数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均确定为拟参加面试人选。
由区教育局对拟参加面试人选资格进行复审。进入拟参加面试人选范围内的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区教育局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如实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包括: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
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已与相关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提供就业协议书原件和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2.其他人员须提供:
本人身份证、毕业(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其他要求(以下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①有户籍要求的应聘人员和按政策性安置条件应聘的人员还应提供户口簿(淮安生源考生提供原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等相关证明。②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③报考男幼师岗位(单位代码:027,岗位代码:01)的人员,须提供2013年与淮安市教育局、淮阴区教育局、高等幼儿师范学校签订的协议书。④报考有其他条件要求的岗位,须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相关证明。
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的、网上报名提供虚假信息的以及其他资格复审不合格情形的应聘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通过的拟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倍的,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
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区教育局陈述申辩。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中国淮阴网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四)面试
面试由区教育局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报考中职教师岗位(单位代码:033,岗位代码为:01-05)面试采用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考生根据指定的专业技能进行现场操作和答辩;报考其他教育岗位的面试采用模拟上课的方式,由备课和面试两部分组成,①备课:考生根据指定的教学内容,在规定的地点独立设计出教学方案稿,备课时长为60分钟。②面试包括试讲和专业素养答辩或特长展示,试讲是指考生根据设计的教学方案稿件进行模拟上课。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地理面试内容为试讲和专业素养答辩,音乐、体育、美术、学前教育面试内容为试讲和特长展示。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的考生,领取面试通知时须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总成绩计算: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时,所有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并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
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合格的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仍相同的,组织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以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在中国淮阴网公布。
下列人员须在体检前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应材料:①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②待业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附件4);③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和所就读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应聘人员不能按时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的,将取消其体检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加试成绩均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及苏教人〔2010〕14号文件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区教育局组织考察,考察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和《2018年淮安市市属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指南》执行。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考察不合格等造成缺额的,不再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huaian.gov.cn)、中国淮阴网(http://www.zghy.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事业单位管理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而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由区教育局组织,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自主选岗。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审批备案后,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自主约定服务年限等事项。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或聘用后2年内仍未取得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书的被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谋职业。
五、咨询电话
应聘人员对报考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相关问题需要咨询时,请直接向区教育局咨询:0517-84936311。如有疑问还可以拨打以下电话咨询。
政策咨询电话:0517-80859861。
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517-83671403,83668563(市人事考试中心)。
报名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
区纪委、区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组:0517-89731026;
本公告由淮阴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2.2018年淮阴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专业参考目录.xls
淮阴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