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参考人数,按照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因报考者自动放弃考试或因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不能进入资格复审,致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数之比低于1:3的,以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县人社局、县教体局负责,资格复审的相关情况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复审手续:
(1)《绵阳市2018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师报考信息表》二份。
(2)身份证。
(3)毕业证和学位证。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1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有关部门开具的学历、专业、毕业时间、学位和学籍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专业名称和学位证为准,因不符而被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往届毕业生从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学信网):
(4)非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等其它证书。
(5)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正式认证材料。
(6)职称、执业(职业)资质证明材料。有职称、执业(职业)资格要求的,须提供职称、执业(职业)证书。已通过评审或考试即将领证的,可提供颁证机关证明、文件或成绩合格证明。
(7)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上述所需材料必须为原件(须同时提供复印件一式两份)。
提示: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资格复审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自动放弃面试复审资格而产生的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资格复审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复审。
(三)面试
1.面试根据岗位特点,采取试讲(含音体美教师专业技能测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在参加面试前按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在参加面试前需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领取的有关事项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未参加面试、面试任意一科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3.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见《面试通知书》。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
4.面试成绩低于65分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不能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5. 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核等具体事项在面试结束后另行安排,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告。
五、体检
(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面试成绩相同的,再次组织试讲或专业测试进行筛选。
(二)体检有关要求和具体事项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申请复检,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主管部门、招聘单位确定。如需递补,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按照招聘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体检人员。拟递补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非递补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因怀孕申请延期检查部分体检项目后又主动放弃补检的考生所出现的空缺及补检不合格,不再递补。
(五)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六、考核
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主管部门、招聘单位确定。如需递补,拟递补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非递补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七、公示
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公示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均不再递补。
八、聘用
(一)对统筹设置、未明确具体招聘单位的岗位,拟聘用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具体招聘单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排序。
(二)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及以下材料送交主管部门:
1.在职人员应在公示期满30日内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聘用审核确认后,再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2.未就业人员应在公示期满30日内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就业服务部门发放的未就业证明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3.201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在2018年7月31日前提供《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
县教体局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将拟确认人员的相关材料报县人社局审核确认。县人社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招聘单位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确认。在审核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如系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或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县教育和体育局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
此次公开招聘的教师,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九、其他事项
1.请报考者报名前务必认真阅读公告,并对照公告和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审慎选择与自身条件完全相符的岗位进行报考。
2.本次公招有关调整、补充、提示及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有关事项均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发布,请报考者及时查看。因不主动、不及时查看绵阳人事考试网的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3.请报考者在整个招聘工作期间(考试时除外)必须保持所留电话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及时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和主管机关。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4.身份证、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各科目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在整个招聘工作中报考者须使用第二代有效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网络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十、招聘工作纪律
1.为保证此次公招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3.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一、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6-4823175
县监察局:0816-4821390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16-2264825;0816-2264961;028-83336031。
考务咨询电话:0816-2264961。
附件:附件1:北川羌族自治县2018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xls
附件2:北川羌族自治县2018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加分证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