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按照招聘人数与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复审的人员。
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因报考者自动放弃考试或因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不能进入资格复审,致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数之比低于1:3的,仍视为有效比例,以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2.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其笔试成绩(不含加分)必须达到本区本次公开招聘所有参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平均分的70%。笔试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不作为有效成绩计算平均分。
3.资格复审手续的办理:资格复审由区人社局、区教体局负责,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复审手续:
(1)《报考信息表》2份。
(2)有效身份证。
(3)毕业证和学位证。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有关部门开具的学历、专业、毕业时间、学位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专业、学位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专业名称和学位证为准,因不符而被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其余报考者须提供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正式认证材料。
(4)非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教师资格证。
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
①委培生、定向生,须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②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③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提示:上述所需材料必须为原件(须同时提供复印件一式两份)。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自动放弃面试复审资格而产生的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复审。
(三)面试
1.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面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需按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并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具体事项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
2.资格复审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未参加面试、面试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3.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低于75分者,不能参加体检,不能确定为聘用人员。
4.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排名、是否进入体检情况在面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告,请自行注意查看。
五、体检
(一)面试后,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通过面试加试进行筛选。
(二)体检有关要求和具体事项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及时注意查看。
(三)体检由区人社局组织,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缺额,根据空缺的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并通知其参加体检。
(五)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六、考核
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报考条件、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综合考核,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考核将征求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其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意见;应、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查询其学籍档案作为考察依据。
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经研究同意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综合考核。
七、公示
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区人社局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确认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办理聘用确认;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办理聘用确认,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确认。因公示不合格、不予办理聘用确认等情况出现的缺额,根据空缺的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及以下材料送交绵阳市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股(313室):
(一)在职人员应在公示期满30日内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聘用审核确认后,再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二)未就业人员应在公示期满30日内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就业服务部门发放的未就业证明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三)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在2018年7月31日前提供《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
未经区招聘领导小组同意,逾期未交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区人社局将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确认。在审核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报考者自愿放弃选岗、因审核确认取消聘用资格等情况出现的缺额,根据空缺的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由拟聘人员依次选定所报考的聘用单位,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选岗后,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区教体局及具体招聘聘用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未经区招聘领导小组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选岗后产生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此次公开招聘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九、其它事项
(一)本次公招有关调整、补充、提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公示等有关事项均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发布,请报考者及时查看。因不主动、不及时查看绵阳人事考试网上的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身份证、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各科目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在整个招聘工作中报考者须使用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网络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十、招聘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此次公招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本次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区纪委、区监察委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一、本公告由绵阳市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绵阳市安州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区人社局事管股 0816-4336326
区教体局人事股 0816-4338020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
区纪委、区监察委 0816-4336299
区人社局纪检组 0816-4336233
附件:1.绵阳市安州区2018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绵阳市安州区2018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加分证明
2018年3月12日
附件1:绵阳市安州区2018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doc
附件2:绵阳市安州区2018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基层服务项目加分证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