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高新区本次公招所有参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平均分的70%。笔试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不作为有效成绩计算平均分。
2.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者笔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和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
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因报考者自动放弃考试或因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不能进入资格复审,致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数之比低于1:3的,以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手续的办理:资格复审由绵阳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和绵阳高新区社会发展局负责,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于2017年5月上旬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和绵阳高新区政务网、绵阳高新人才网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请在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复审手续:
(1)《报考信息表》2份。
(2)笔试准考证。
(3)第二代有效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
(4)毕业证和学位证。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有关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学历、毕业时间、学位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专业和学位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专业名称和学位证为准,因不符而被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其余报考者须提供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不含临时毕业证、临时学位证、学历学位证明、在读证明等非正式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5)其他资质证明材料。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专业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普通话二甲及以上等级证、计算机省一级及以上等级证。报考英语岗位还须提供英语专业等级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有关部门或颁证机关开具的已通过评审或考试合格即将领证的教师资格证、普通话二甲及以上等级证、计算机省一级及以上等级证的证明、文件或成绩合格证明。
(6)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正式认证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在职免费师范生报考,须提供工作单位和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教育部门、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手续;非在职免费师范生报考,须提供省教育厅和培养学校同意报考的手续。
(2)委培生、定向生,须提供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上述所需材料必须为原件(须同时提供复印件一式两份)。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自动放弃面试复审资格而产生的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按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未缴纳面试费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三)面试
1、面试根据岗位特点,采取试讲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
2、面试的具体事项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和绵阳高新区政务网、绵阳高新人才网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
3、资格复审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未参加面试、面试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不能参加体检,不能确定为聘用人员。
5、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核等具体事项在面试结束后另行安排,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和绵阳高新区政务网、绵阳高新人才网公告。
五、体检
(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再次组织面试加试进行筛选。
(二)体检有关要求和具体事项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和绵阳高新区政务网、绵阳高新人才网另行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
(三)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经批准可按照招聘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因怀孕申请延期检查部分体检项目后又主动放弃补检的考生所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五)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六、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核不合格、自动放弃或因报考者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核出现的空额,经批准后,可按照招聘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体检合格后,对其进行综合考核。
七、公示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和绵阳高新区政务网、绵阳高新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公示后因任何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均不再递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及以下材料送交绵阳高新区党群工作部:
1、在职人员应在公示期满30日内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绵阳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2、未就业人员应在公示期满30日内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就业服务部门发放的未就业证明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3、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在2018年7月31日前提供《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
逾期未将上述材料送交绵阳高新区党群工作部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绵阳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确认。在审核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通过绵阳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按相关规定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到聘用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在高新区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未经绵阳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此次公开招聘的教师,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管理,本次招聘均为专业技术初级岗位。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九、其他事项
1、请报考者报名前务必认真阅读公告,并对照公告和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审慎选择与自身条件完全相符的岗位进行报考。
2、本次公招有关调整、补充、提示及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公示等有关事项均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和绵阳高新区政务网、绵阳高新人才网上发布,请报考者及时查看。因不主动、不及时查看指定网站上的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3、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在网上填报信息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整个招聘工作期间(考试时除外)必须保持所留电话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及时主动告知绵阳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4、身份证、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各科目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在整个招聘工作中报考者须使用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网络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十、招聘工作纪律
1、为保证我区此次公招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3、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一、本公告的招聘事宜由绵阳高新区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绵阳高新区党群工作部 0816-2532937
绵阳高新区社会发展局 0816-2545961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816-2264825 0816-2264961 028-83336031
考务咨询电话:绵阳市人事考试中心 0816-2264961
监督电话:绵阳高新区监察局 0816-2532420
附件:附件1:绵阳高新区2018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doc
附件2:绵阳高新区2018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加分证明.doc
绵阳高新区党群工作部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