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对校验时间:见笔试成绩公告。
2.核对校验地点:蒲江县教育局人事科405办公室(地址:蒲江县鹤山街道办事处金马村一组[原东北中学,县交警队后面],电话:028-88551015)。
3.核对校验时需提交资料:
(1)本人《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3)《2018年蒲江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应聘资格审查表》3份;
(4)报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执外国文凭者,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其中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含有所学专业、学历、取得何种教师资格证及何时毕业的证明材料;
(5)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带二维码)1份;
(6)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彩色证件类照片2张;
(7)现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服务基层大学生志愿者提供服务所在地团委或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在编在职人员应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8)报考舞蹈(02005)、汽修(02007)、体育(足球)(02014)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本科或研究生课程成绩单。
4.核对校验原件合格者现场缴纳80元考务费后领取《面试通知书》。
5.逾期未参加核对校验原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核对校验原件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核对校验原件而产生的岗位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含加分)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递补只进行一次。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采取现场答辩和试讲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面试开考比例:同一招聘岗位按招聘人数与考生人数之比1:3确定进入参加面试人员,特殊岗位或紧缺专业可放宽至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第二十六条规定,以本次招聘达到正常开考比例岗位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成绩,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岗位调减情况将在蒲江公众信息网(http://www.pujiang.gov.cn/)和蒲江公众信息网教育局子网站(http://www.pujiang.gov.cn/index.php?cid=2118)公布。
4.收费标准。根据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80元/人。
5.总成绩公布:通过蒲江公众信息网公布。
六、体检及考察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折合分数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仍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蒲江公众信息网(http://www.pujiang.gov.cn/)和蒲江公众信息网教育局子网站(http://www.pujiang.gov.cn/index.php?cid=2118)公布。
(一)体检在蒲江县公开招聘事业人员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人民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相关规定执行。岗位或行业有特殊要求的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另行规定。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蒲江县招聘事业人员领导小组到指定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三)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因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五)体检和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蒲江公众信息网(http://www.pujiang.gov.cn/)和蒲江公众信息网教育局子网站(http://www.pujiang.gov.cn/index.php?cid=2118)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因取消招聘资格或个人原因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八、聘用及报到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蒲江县教育局报蒲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
(二)拟聘人员如系事业、企业单位的在职人员,应当提供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证明材料,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提供原单位书面同意其报考的证明材料。
(三)拟聘人员如系2018年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需与招聘单位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报到时交验应聘资格条件中要求的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应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四)同一招聘岗位涉及多所学校的,由招聘主管部门组织拟聘用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选岗。
(五)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现行政策执行,符合蒲江县引进和培育高层次高素质人才条件的按相关规定享受待遇。
(六)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从聘用之日起,应在蒲江县工作满5年后,方可申请办理调动手续。
(七)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监督及咨询
为保证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
中共蒲江县纪委派驻县人社局纪检组:(028)88550730
中共蒲江县纪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组:(028)88551071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蒲江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8)88551073;(028)88551015。
附件:1.2018年蒲江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蒲江县教育类人才激励政策摘要
蒲江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12日
1.2018年蒲江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