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该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名单将在溧阳市教育局、溧阳市人社局网站公布。
2.在面试前由溧阳市教育局、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取得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并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三)专业技能考核
1.音乐、体育、美术岗位的报考人员须在面试前参加专业技能考核。
2.音乐、体育、美术岗位专业技能考核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专业技能考核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50分。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
1.面试方式为说课,说课内容范围为所报考的相应学科、学段的教材。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分值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五)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音乐、体育、美术岗位按照笔试考核成绩占50%、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2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其他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四、体检与考察(政审)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由体检人选自理。
因体检不符合要求出现缺额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监督。考察内容主要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组织体检、考察(政审)。
五、选岗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参加公开选岗。选岗由拟聘人员凭综合成绩按照高分先选的原则依次进行,综合成绩并列则通过抽签确定选岗顺序。岗位选定后不再变更。
六、公示
根据考生体检与考察结果,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简章发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报考人员监督。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
由溧阳市教职工流动服务中心根据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有关聘用手续,选岗聘用后到学校工作。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八、咨询与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
0519—87228084(教育局)、87269151(人社局)。
网报技术咨询:0519-87269151
监督举报电话:0519-87269296。
九、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溧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溧阳市教育局
2017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