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包括笔试与面试两种形式,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40%、60%。
(一)笔试
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
笔试开考考试科目一门,考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及教材教法。
笔试时间为2018年1月14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杭州市采荷实验学校(庆春广场、江干区政府南面,采东路99号)。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查分:1月17日考生可登录江干区政府门户网站区教育局专栏(www.jianggan.gov.cn)查询笔试成绩,不查排名。对分数有异议的,可在2018年1月17日至18日进行查分。查分申请由考生本人向招聘单位提出,学校汇总后统一递交江干区教育局,由区教育局到杭州市教育局进行查分。1月19日,在江干区政府门户网站区教育局专栏(www.jianggan.gov.cn)上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和排名。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面试对象。
1、面试形式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具体分两步实施。
(1)教学实践面试
采取课堂教学、模拟上课、说课、才艺展示等形式进行,具体由招聘单位制定方案并负责实施。
(2)综合能力面试,由考生根据主考提出的问题进行回答,时间15分钟,由区教育局负责实施。
招聘财务、校医等非教师岗位的,面试形式为综合能力面试,由区教育局负责实施。
2、面试时间、地点
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考生面试通知书》。
3、面试对象
根据招考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缺考等导致有效人数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按1:3的最后一名出现同分的,则该同分人员均进入面试)。
4、面试流程
(1)报到。面试人员持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书按要求准时到候考室报到,由考场工作人员核查身份。
(2)抽签。面试人员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同分则按姓氏笔画由简到繁的顺序)抽签的办法确定面试的顺序并按抽签号就坐。
孕妇等行动不便者如要求先行面试准予许可。迟到时间尚未到30分钟的,只予以抽取剩余的签号。
(3)上交物品。所有手机等通讯设备、笔记本(平板)电脑等上网设备均关闭后上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否则,面试成绩按0分计算。
(4)准备。教学实践面试环节,考生可根据招聘单位的安排进行备课等准备工作,具体准备时间由招聘单位拟定。综合能力面试无准备时间。
(5)进场面试。进入考场后,考生根据面试要求进行面试。
5、评分标准
1、本次面试评分采取量化评分方法,占考试总成绩的60%(笔试占40%、面试占60%),其中教学实践面试、综合能力面试分别占结构化面试的70%、30%。
2、每场面试均有5名评委独立评分,结构化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笔试、面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6、其他事项
(1)考生务必按时到达考试指定地点,迟到30分钟及以上的,取消考试资格。
(2)考生须参加结构化面试中的教学实践面试和综合能力面试的所有面试,其中任何一场面试未参加的,按自动放弃处理。考生若中途放弃考试的,应先向工作人员报告后再离开,同时需遵守笔试、面试相关规定(详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以笔试和面试成绩各按40%、60%的比例折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结构化面试全部结束后,考生成绩将在江干区政府门户网站区教育局专栏(www.jianggan.gov.cn)上予以公布,具体公布时间见面试通知书。
六、体检和考核
体检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如患有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器质性疾病、精神疾病等疾病的,应向体检医生说明,如隐瞒不报,一经发现,不予录取或解除人事聘用关系。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进行。对考核对象进行政审、调查了解现实表现情况。对象是在职非编教师的,须查阅其人事档案。对存在受行政处分等处罚的,不予录用。
此次招考进入体检的人员,如放弃录用或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招聘学校可申请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选择放弃,并报区教育局、人社局备案。
体检、考核的具体事项通知另发。
七、公示及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杭州教育网和江干区政府门户网站区教育局专栏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或被证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时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被聘用后两年年内不能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关系。
八、其他说明
专业条件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附件4)。
本次招聘录用人员在2018年8月办理报到手续。
本次招聘工作由江干区纪检部门负责监督,江干区人力社保局、江干区教育局共同实施。
本公告由杭州市江干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71)86974949。
监督投诉电话:(0571)86974910。
附件:1.《杭州市江干区教育局所属单位2017年12月统一招考计划》
杭州市江干区教育局
2017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