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试人选确定: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应聘同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面试),个别岗位达不到1:3比例的,笔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进入拟参加面试人选范围内的以及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由2017年涟水县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对拟参加面试人选报考资格进行复审。拟参加面试人选应在规定时间内如实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在职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编教师须同时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或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明确表示放弃的拟参加面试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者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拟面试范围人选)。若通过资格复审的拟参加面试人数不足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则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经资格复审符合应聘条件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在涟水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3.面试顺序:由2017年涟水县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组织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4.面试形式:面试采用模拟上课与答辩相结合形式。包括:①备课。考生根据指定的教学内容,在指定地点和专用备课纸上独立设计出教学方案稿,备课时间为1小时。②模拟上课。考生根据设计的教学方案进行模拟上课,上课时间为10分钟。评委根据考生上课内容和测试标准进行评价。③答辩。主要采用问答形式,由评委围绕课堂教学、相关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动态等方面内容进行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答辩时间为5分钟。评委根据答辩情况和测试标准进行评价。
4.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5.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考生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
总成绩折算和公布: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在涟水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应聘同岗位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组织再次答辩,取答辩成绩高者),并在涟水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由2017年涟水县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及苏教人〔2010〕14号文件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由2017年涟水县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和《2017年上半年淮安市市属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指南》执行。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因体检、考察等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面试成绩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涟水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的或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应聘岗位代码为001-003岗位的,由2017年涟水县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拟聘用人员依次进行自主选岗。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四、聘用与相关待遇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带相关材料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谋职业。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责任自负。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
涟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7-82380779
涟水县教育局0517-82380884
本公告由2017年涟水县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2.2017年涟水县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考试专业参考目录.xls
2017年涟水县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
2017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