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按照报名、考试、公布成绩、签订《就业协议书》、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7年12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00);
(2)地点:华南师范大学桃李园南门广场(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桃李园)。
3.报名所需材料(原件现场审查后退回):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打印版,A4纸双面打印一份(见附件);
(2)2018年应届毕业生:提交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在读院校提供的在读证明、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业成绩表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取消的2016届、2017届的毕业生:提交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全日制学历证书、全日制学历学业成绩表、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暂缓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其他报考者:提交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全日制学历证书、全日制学历学业成绩表、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相应学段学科职称证书(如无职称证书则不作要求)、医师资格证书(仅脑瘫康复教师提供)、相应岗位三年以上国家级师范普通高中高考备考经历材料(仅骨干教师岗位提供)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色相片1张。
4.其他事项
(1)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2)现场报名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二)考试
1.高中骨干教师岗位(职位代码:001至003)考试形式:学科能力测试和面试。
(1)学科能力测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学科能力测试于2017年12月17日下午14:00在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进行(具体考场另行通知)。测试成绩于12月17日21:00前在华南师范大学桃李园公告栏公布,并依测试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的1:3确定面试对象,考试人数达不到1:3的,按实际考试人数确定。
(2)面试形式:试讲和答辩,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其中试讲占70分,答辩占30分)。
(3)考试最终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
2. 其他教师岗位(职位代码:004至035)考试形式:面试。
(1)音乐、美术、体育、脑瘫康复教师岗位面试形式:专业技能测试、试讲和答辩,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其中专业技能测试占60分,试讲占30分,答辩占10分)。
(2)其余岗位面试形式:试讲和答辩,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其中试讲占70分,答辩占30分)。
3.面试注意事项
(1)面试试讲时间约12分钟,考生先在候考室抽面试顺序号,然后按抽取的顺序号进入备课室准备30分钟,再进入面试室讲课。答辩时间约3分钟。
(2)面试范围:河源市市直学校现行使用的中小学教材版本。均在相应教材中命多道备选题(每道题为该教材中的一个课时的授课内容),由第一位考生在面试室现场随机抽取其中一道题作为该学科的试讲内容。答辩由主考官提2-3个问题,考生现场回答。
(3)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为2017年12月18日9:00-20:00,考生于12月17日前在华南师范大学桃李园或登陆“河源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hyedu.gov.cn)“重要通知”栏查看面试公告和面试名单。因场地与设施设备原因,音乐、美术、体育、脑瘫康复教师岗位面试工作安排回河源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成绩公布时间和方式:同一岗位所有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当日公布面试成绩,并与拟聘人员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
(5)面试成绩采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其他考官总评分的平均值”计算得分。
同一岗位考生最终成绩相同,按照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招聘岗位最终成绩低于合格线的不予录用。
(6)面试工作由河源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派员监督。
(三)体检
根据招聘方案规定的拟聘人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由市教育局组织考生到市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按总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四)考察
根据考生的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按总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在河源市政府门户网和河源教育信息网“通知公告”栏对拟聘用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拟聘用人员服从河源市教育局统一调配,不服从调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3.拟聘用人员在市直教育系统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
四、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由河源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咨询电话:0762-3297399、0762-3389677;举报或者投诉电话:0762-3386355;地址:河源市源城区越王大道商务小区。
河源市教育局
2017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