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为旬邑县职教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按照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有关规定,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共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7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2012年及以前毕业的未就业国民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统招毕业生;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身体健康,适应报考职位要求;
(四)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五)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年龄、户籍及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聘职位及要求(见附表)
四、招聘方法和步骤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分步实施。
(一)公告
在旬邑县政府信息网、旬邑县电视台、旬邑县人社局等网站及省、市、县公共场所发布公告。
(二)报名
报名人员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到报名地点,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
本次招考不收取报名费。
报名时间:2012年8月1日—8月15日
报名地点:旬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股(旬邑县中山街人民政府院内前楼一楼)
联系电话:赵晓龙—13891066519;郭勇--15191039788
(三)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每个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该职位招考计划取消。
1、笔试
(1)笔试实行一卷制,内容分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两部分,总分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30分,专业知识70分。
(2)笔试时间:待定,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1)笔试结束后,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报考职位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内容以中等职业学校相关专业必修教材为主,采取讲课和现场操作(技能展示)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讲课50分、现场操作(技能展示)50分。
(3)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为初录对象。
(四)体检
1、初录对象在规定时间到县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时间另行通知。
2、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政审
笔试、面试、体检合格人员列入政审对象。
(六)聘用
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对象,经公示无异议的,县人社、编制、
财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制管理,工资待遇按国家政策规定执行。
旬邑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二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