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21号)有关规定操作。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1)卫生类岗位笔试科目为:通用能力测试(卫生类)。
(2)教育类岗位笔试科目为:通用能力测试(教育类)。
(3)综合类岗位笔试科目为:通用能力测试(综合类)。
统一集中闭卷考试,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17年12月15日(9:00-12:00;14:30-17:30)。
准考证领取地点为:韶关市曲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就业大厅。
准考证可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也可由他人代领,代领者需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考生有效身份证原件。
2.笔试时间、地点及须知。
笔试时间为2017年12月16日9:30—11:00。笔试地点及须知详见《准考证》。
3.成绩。采用百分制(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加分后的成绩不超过100分)。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成绩通过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和曲江人才网公布。
(二)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1.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和曲江人才网公布。
(三)面试。
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等规定组织。由韶关市曲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形式:教育类采取说课形式;综合类、卫生类采取结构化面试。
综合类、卫生类考生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准考证,在考试前45分钟到达面试候考室;教育类考生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准考证,在考试前90分钟到达面试候考室统一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未按时到达面试候考室或中途擅自离开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请报考人员密切留意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和曲江人才网的公告。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由韶关市曲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并公布。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五、体检
依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等规定执行。体检时间由韶关市曲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并通知考生。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等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和曲江人才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经主管部门审核,人社部门审批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应承诺在聘用单位服务5年,服务期未满因个人原因离职的,自离职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加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九、递补聘用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十、招聘工作咨询及监督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综合类6696199、教育类6669112、卫生类6668773。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监察股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监督及举报电话:0751-6696183。
十一、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韶关市曲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20日
附件3、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专业目录(2017版).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