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公开招考教师面试工作方案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自贡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自委办[2007]46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市属事业单位补充人员的面试实施意见》(自人发[2005]2号)文件精神和要求,为确保高新区教育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考面试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和规范有序,特制定此面试方案。
一、组织领导
面试工作在市人社局、市纪委的指导和监督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高新区管委会人力资源局、社会事业局和各招考学校共同组织实施。为了确保面试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面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略),下设办公室,挂靠高新区管委会人力资源局。
二、面试评委及工作人员的组成和职责
1、面试评委会
面试评委会成员由7人组成,其中专家评委不少于4名(面试当天以差额抽签方式确定)。评委名单在面试前予以保密。评委主要职责:根据面试人员回答问题的完整性、准确性、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及仪表等情况公正准确地为应试者评定分数。
2、面试考务工作小组
由计时员、记分员、监分员、引领员数人组成。主要职责:按照相关规定做好计时、核分、引领及有关联络、协调工作,按面试操作规程实施面试工作。
3、面试指导监督小组
由市招考主管机关、市纪委(市监察局)、高新区管委会监审局组成。主要职责:对面试全过程实施监督;受理与面试有关的各种质疑、申诉、举报;对面试违纪行为做出处理。
4、后勤保障组
根据面试工作需要设工作人员数名,负责各面试小组的联络协调等工作。
三、面试对象及人数
1、同一岗位实际报考人数与招考人数之比高于20:1的,按照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
2、同一岗位实际报考人数与招考人数之比低于20:1(含20:1)的,按照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
3、考聘比(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考计划之比)低于3:1的,全部进入面试并划定最低合格线。最低合格线以本次参加面试达到3:1比例的岗位首轮进入体检环节考生的最低笔面试折合总成绩为准,达到60分的,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低于60分的,以进入体检的最低分数考生的笔面试折合总成绩为最低合格线。达到最低合格线的,等额进入体检,低于最低合格线的,取消体检资格。
4、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考生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低排序;最后一位若笔试成绩相同,并列进入面试。
四、面试内容及成绩评定标准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40%折算后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课堂教学能力测试(包括微格课、普通话、粉笔字基本功检测,非艺体学科占面试总分的95%;艺体学科占面试总分的80%;)。
2、教育教学常识测评(口头答辩);(占面试总分的5%)。
3、艺体学科专业技能测试。(只对艺体学科,占面试总分的15%)。
4、面试当天当场公布考生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由高新区管委会人力资源局于2012年8月15日统一在自贡人事考试网上公布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
五、资格复审
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招考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拟进入面试的人员须于2012年7月30日至7月31日内(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持报考岗位所需的各种证书原件和相关资料到高新区管委会一楼会议室进行资格复审。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当场发给《面试通知书》;对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复审的人员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该岗位公布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参加面试的人员。递补面试人员于2012年8月2日前(2日截止18:00时)进行资格审查,若递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缺少相关证件以及没有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六、面试的时间和地点
2012年8月12日上午8:00,参加面试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在自贡绿盛蜀光实验学校报到。证件不齐全者,一律不予进入面试考场。超过8:30未报到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七、面试收费
参加面试人员在报到时,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每人交纳面试费80元。
八、纪律要求
1、凡面试命题专家、面试评委及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及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回避;
2、高新区管委会人力资源局作为面试工作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招考公告和面试工作方案规定的程序组织实施面试工作,对违反公告和方案规定程序的,由招考主管机关宣布考试无效、成绩作废。
3、整个面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凡对违反自委办[2007]46号、自人发[2005]2号文件规定的,将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4、考生在候考及面试过程中一律不得使用各种通讯工具,否则作为违纪处理,并取消当次考试资格。
5、参加面试的考生应平等竞争,服从评判,服从组织领导,发现问题应按程序反映,不得妨碍面试工作正常进行。
联系人:高新区管委会人力资源局 张诚朴
联系电话:0813--8115961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