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只能用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其它证件报名、考试的均视为无效。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与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通报所在单位、学校,5年内不得报考白城市事业单位。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资格审查员对考生报名信息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要求考生传真发送学历、学位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考生应及时提供,否则审查员有权不予通过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3.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
4.考生必须严格按照公告要求的时间节点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存以备后续使用,超过打印时间节点后,网站将关闭此项功能,因超时未打印、丢失等原因造成一切后果考生自负。
5.对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笔试初始成绩加5分。符合优惠政策的考生,请于11月3日至11月5日,将本人退伍证件,以及学历、学位证件等送至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白城市中兴东大路2-21号404室,联系电话:0436-3339110),规定时间内不送达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此优惠政策。市人社局会同市政府征兵办、市民政局对享受优惠政策考生进行联合审验,对于审验合格的考生于11月8日在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名单,欢迎广大考生监督。
6.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招聘考试
2017年大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由大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具体详见《2017年大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笔试科目”一栏。笔试为一张试卷,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其中,笔试科目为“通用知识”的岗位,笔试试题内容为通用知识100分;笔试科目为“通用知识+医疗基础”的岗位,笔试试题内容为“通用知识40分+医疗基础60分”。笔试范围参考《2017年大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试大纲》(附件2)。笔试时间为2017年11月18日9:00时-10:30时。
笔试地点:笔试在白城市进行,具体地点以《准考证》确定的地点为准。报考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试卷全部采用客观题形式,采用机读标准化答题卡,考生统一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读卡机阅卷。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岗位,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并列进入1:3的考生,一并列为面试人选。免笔试岗位,直接进行面试。
(二)资格条件复审
面试人员资格条件复审时间:2017年11月27日至12月1日。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人社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进入面试人员的岗位资格条件复审。申请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供与本人报考时填报信息相一致的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证、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必要时资格复审部门可以调阅考生档案。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2017年应届毕业生在没有拿到毕业证(及学位证)之前,应持《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附件3)到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面试资格条件复审。
已达服务期限的在职人员进入面试的,复审时应一并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进入面试人员在复审通过后缴纳面试费用80元/人。
经资格条件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由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按专业分类进行,采取现场答辩、试讲说课、素质测评、结构化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操作能力、综合协调能力等。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具体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将在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大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免笔试岗位以面试成绩为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生最后成绩出现并列影响聘用的,聘用面试成绩优先者。
(四)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于2017年11月21日在http://222.169.185.228:23106/officer_bc和上公布,请考生及时查询笔试成绩,未及时查询笔试成绩的考生后果自负。考生面试成绩、拟聘用人员总成绩将随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一并在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大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立功受奖等次高或等次相同次数多)者优先。体检工作由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需要复检的,由白城市人社局在白城市具备资质的医院组织复检。初检不合格的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支付。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工作规范(试行)》规定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及格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大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过后,无论何种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均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本次公开招聘被录取的人员实行聘用制,统一纳入大安市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被聘用人员在白城区域内工作服务期为5年。服务期内所聘人员不能办理域外调出手续。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有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一)信息发布网站和媒体
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lbchrss.gov.cn)
大安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aan.gov.cn/)
(二)其它事项
1.招聘考试的其它有关政策、考务信息可登录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大安市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2.报名政策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大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436—5233903。
3.公告未尽事宜,在发布信息网站上发布补充公告。
九、有关要求
(一)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聘用资格。
(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2017年大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试大纲》 .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