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成都市武侯区公开招聘在职教师公告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在职教师18名。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招聘岗位情况详见《2017年成都市武侯区公开招聘在职教师应聘岗位表》(见附件1)。具体招聘单位及名额详见《2017年成都市武侯区公开招聘在职教师分配学校岗位计划表》(见附件2)。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应聘条件
(1)工作经历要求:2015年9月至今连续从事幼儿园教育工作,且仍在教学岗位上的在职教师方可报名。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并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2)年龄要求:1979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取得高级职称(即中小学高级教师)及以上、或地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主办的学段(科)类赛课活动二等奖以上的获得者、或地市级名优师、或区(县)级特级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可放宽至1975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3)普通话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
(4)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基本要求:应聘人员必须在原件校验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
(二)报考条件
1.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其体检标准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
(4)委培、定向的应聘人员,须出具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的相关证明。
(5)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6)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站:成都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
(二)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2017年11月6日00:00至11月9日17:00。
资格审查:2017年11月6日00:00至11月10日17:00。
网上缴费:2017年11月6日00:00至11月10日17:00。
准考证打印:2017年11月30日至12月2日。
笔试时间:2017年12月2日。
(三)报名程序: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2017年成都市武侯区公开招聘在职教师应聘岗位表》、《2017年成都市武侯区公开招聘在职教师分配学校岗位计划表》等信息。
1.网上注册。
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报考者可直接登录报名,填报职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报考人员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资格初审和缴纳报名费。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2. 填报信息。
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修改后,在报名截止前可重新提交。(务必在“有何特长”栏填写已取得何学段何学科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情况,在“学历”栏注明是否是普通高校全日制,“学历编号”栏填毕业证编号)报名截止后,将不能报名和再提交,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符合条件规定的,应在“个人简历”或“有何特长”栏中注明具备岗位所要求的相应条件。
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由主考机关负责进行网上初审。报考者提交《应聘资格审查表》后的1-2个工作日,登陆成都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全过程,在招考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4. 确定缴费。
(1)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
(2)申请免缴考务费的应聘人员,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相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材料,于2017年12月1日前的工作日内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2楼)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免考务费。
5. 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6. 其他要求
报考人员应及时通过成都人事考试网打印《资格审查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考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